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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加强西部通道建设。根据粮食增产能力和流量,主要依托西部地区现有粮库、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沿西部地区主要铁路干线建设物流节点项目50个、中转仓容100万吨及相关设施,提升西部地区粮食中转、发放设施能力。 4.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组建大型粮食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利用现有政策性粮食交易平台系统和全国粮食动态信息系统以及大型企业现有物流网络系统,建立全国粮食物流配送、交易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统一协调粮食运输工作。
图1全国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示意图(略) (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为全国800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装具,使项目地区农户储粮损失率降低到2%以下。在粮食主产区开展种粮大户新型储粮设施建设试点,重点在湖北、吉林等地农场和种粮大户建设1000套示范性小型钢板仓。逐步建立以国家级专业科研机构为依托,以省级科研机构为支撑,以基层粮库(站)为基础的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 加强对农户储粮装具使用技术指导。
(五)加强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针对收纳、集并、中转、储备等不同功能需求进一步优化平房仓、浅圆仓和立筒仓设计;在适宜的地方选用钢板仓,推广应用新型装卸输送设备,提高机械化程度;改进烘干设施工艺技术,降低烘干成本和环境污染,保证烘后品质;在储备粮库推进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安全绿色储粮新技术;进行糙米流通新技术、集装单元化、大宗成品粮储运技术的示范;进行rfid、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试点,推进粮食物流信息化管理;加快研究开发适宜种粮大户需求的小型钢板仓以及相应的清杂、干燥、检测、运输等技术和设备;继续完善粮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争取制修订《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20项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设施建设水平。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 为完成上述建设项目,初步测算总投资479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173亿元,仓房维修改造90亿元,粮食现代物流建设118亿元,农户科学储粮专项98亿元。 (一)粮油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重点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增产大县增加粮食收储仓容、烘干能力,投资173亿元。 1.新建储备仓容1000 万吨,按照平房仓60%、浅圆仓20%、钢结构保温仓等其它仓型20%的比例测算,投资74亿元。
2.报废重建储备仓容1000万吨,投资58 亿元。 3.新增年烘干能力800万吨,维修烘干能力2500万吨,投资10.8亿元。
4.按照国家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要求,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仓100万吨,按3000万元/万吨计算,投资30亿元。 (二)仓房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仓容1亿吨,按90万元/万吨计算,投资90亿元。 (三)粮食现代物流项目 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投资118亿元。 1.“北粮南运”通道建设投资68亿元。其中:关外80个大型粮食装车点,按5500万元/个计算,投资44亿元;关内60个大型粮食卸车点,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4亿元。 2.其他100个物流节点项目投资40亿元。其中:黄淮海等粮食物流主要通道节点项目50个,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0亿元;西部地区物流节点项目50个,按4000万元/个计算,投资20亿元。 3.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投资10亿元。 (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 为粮食主产区和主要产粮县800万农户建设标准化粮仓(装具),并适当示范推广种粮大户储粮小型钢板仓1000个,投资98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 各地要按照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要粮食仓储、物流、应急保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多渠道社会资金投向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家将继续给予支持。适当对粮食净流出省(自治区)和新疆、西藏以及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等中央明确给予政策支持地区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建立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支持仓房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中央对于仓房维修改造予以支持,争取将资金补助扩大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要制订年度计划,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