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8]210号
【颁布时间】 2008-07-01
【实施时间】 2008-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3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对社区服刑罪犯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外省市人民法院裁决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或者外省市监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北京籍罪犯,有违法行为、或者公检法机关审查涉嫌的新罪、漏罪仅构成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罚,应当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提“日”,含节假日、休息日,“以内”、“之前”、“之后”,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 执行本规定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由相关机关协商办理;协商不成或者遇特殊复杂情况,各自请示会签机关协调办理。
  
  第二十八条 配套文件《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工作的暂行规定》,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安局另行制定,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协商一致后,下发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本市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
  
  附件:《提议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审核表》、《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二种法律文书样式各一份。
  
  提议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审核表
  
  姓 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民族
  
  户 籍 地
  
  居 住 地
  
  罪名
  
  原判
  
  刑期
  
  刑期起止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附加刑
  
  剥夺政治
  
  权利起止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非监禁刑种类
  
  考验期(暂监外执行)期限
  
  起
  
  止
  
  日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提议
  
  撤销缓刑、撤销假释 、
  
  收监执行
  
  的理由和
  
  依据
  
  司
  
  法
  
  所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区
  
  县
  
  司
  
  法
  
  局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公
  
  安
  
  派
  
  出
  
  所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公
  
  安
  
  分
  
  县
  
  局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区
  
  县
  
  检
  
  察
  
  院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市
  
  公
  
  安
  
  局
  
  意
  
  见
  
  年月日(公章)
  
  说明:逐级审核提议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均填写此表。
  
  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
  
  ()字第号
  
  社区服刑罪犯_______,男(女),__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于_______省(市)_______县(区),______文化,户籍地_______,居住地_______,因犯_______罪,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 )_______字第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判处_______,附加_______。_______服刑期间减刑_______次,共计_______年_______个月,减刑后刑期(缓刑考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人民法院、市监狱管理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裁决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假释考验期(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该社区服刑罪犯因_______,具体事实如下:
  
  符合北京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对社区服刑罪犯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工作的规定(试行)》第_______条_______项规定的情形。社区服刑罪犯______,现正在______羁押执行中(处于非羁押状态中、脱管中)。骗取、拖延、脱管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第____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条第____款之规定,建议对社区服刑罪犯_______裁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监狱)
  
  (公章)
  
  年月日
  
  附:社区服刑罪犯 卷宗材料共 卷 册 页。
  
  说明:根据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所需不同内容,选择此电子版对应项目,用计算机填写印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