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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快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积极构建市场消费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快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和重要商品数据库、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和商品质量监管技术支撑数据库,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以及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等网络资源共享,与经营者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相对接,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妥善予以处置,切实提高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市场消费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现代化手段。 (三)加快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进程,积极构建商品市场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进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在总结食品准入制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点及面、循序渐进,不断扩大商品准入制度的覆盖面,构建商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继续狠抓商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动态监管能力。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市场和消费者反映突出的商品质量问题,在打假治劣上狠下功夫,建立健全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消费宣传教育,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扩大消费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推进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的重要任务,要切实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教育。要着眼于培养未来成熟的消费者,从消费需求对生产和市场拉动作用出发,进一步研究和审视消费教育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和扩大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配合新闻宣传等单位,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等有效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对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执法机关、行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宣传,并逐步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为消费维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消费指导。要在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消费引导和指导,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和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倡导健康、文明、理性的可持续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服务,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消费维权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国际合作的范围和领域,扩大信息交流和人员互访,建立健全交流和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扩大我国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拓展国家利益、促进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深入发展和建设和谐世界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加强消费维权队伍建设,为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提供队伍和素质保障 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监管执法队伍。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着眼于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增强宏观理念、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狠抓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工商干部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二)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培训和教育,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办法,加大消费维权的实践探索、理论研究和业务知识、实用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工商干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和管理水平,努力做到依法维权、自觉奉献。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各地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排忧解难办实事。要结合消费维权实际,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在消费维权的能力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工商干部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问题的能力、执法监管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与分析的能力、预警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改革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水平。 同志们,面向未来,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向纵深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