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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各局(总公司)计生办,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天津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单位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天津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及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在综合协调、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全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230万人左右。 一、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一)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 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结合日常工作,将学习交流、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重点研讨等有效做法制度化。全面落实整改方案,抓住综合协调、利益导向、服务体系、评估机制和反腐倡廉等重点,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确定落实的方向、途径、责任人和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紧迫问题。 (二)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开展综合改革实证研究,进一步明确综合改革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总结和推广试点地区经验,启动综合改革示范区县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以签订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第八周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契机,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把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工作考核与项目评估、内部统计与外部统计结合起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对区县党委政府贯彻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督察。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2009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达到人均26元。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对已获国优、市优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三)强化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 充分发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调整和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对部门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机制。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具体任务,年终进行总结评估。特别要针对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具体协调,共同采取措施,实现新的突破。 二、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推动建立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 (四)开展人口与发展重大课题专项研究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利用人口功能区研究成果,开展“对全市未来人口集聚、环境资源承载及人口结构变化对经济社会的重大影响”等专题研究。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合作、专家指导、课题运作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完成人口学会换届工作,建立人口问题研究专家库。 (五)实施“十一五”规划,启动“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 认真落实“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推动,针对中期评估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督导,确保“十一五”规划圆满完成。做好编制天津市“十二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规范基层统计和工作记录,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清理清查,夯实基础数据,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启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展全员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快推进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综合研究。完善网络版WIS,充分发挥其在再生育审批管理、统计质量监测、统计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动态监测和规划编制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总结试点经验,推动技术服务信息与管理信息的对接。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