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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二胎审批工作。研究破解依法行政中的难点问题,坚决杜绝严重违法行政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修订《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调研。深化便民维权活动,强化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开通“12356”阳光热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十五)加强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大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力度。开展对信访事项的汇集和分析,探索建立排查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应急管理。 六、围绕人口文化建设,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十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 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加强领导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坚持每年在市委党校局级班和有关处级班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讲座,对区县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开展调研检查,推广先进经验。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要载体,推动群众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召开婚育新风进万家经验交流会,推广示范区项目运作模式,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深化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户和独生子女素质教育志愿者活动,推广人口早期教育。制定“新家庭文化屋标准”,健全农村人口文化阵地。结合 “7.11”世界人口日和建国六十周年等重要纪念日,举办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级新闻媒体为主渠道,开展社会舆论宣传。提高广播电台《人口时空》栏目质量,拓展电视栏目宣传。加强在《中国人口报》和《天津日报》、《今晚报》等主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宣传品制作发行,编写人口和计划生育市民手册。继续办好《人口与家庭》等刊物。 (十七)深化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在全面实施出生实名制的基础上,完善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系统。进一步健全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检查治理力度。推广试点县经验,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地区工作力度。从组织领导、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产期服务、查处“两非”、统计监测等六个方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七、围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 (十八)稳定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 结合“三定”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在乡镇街政府机构改革中,确保基层机构人员稳定。全面推行 “县管、乡聘、村用”的村级专干管理机制,建立以女性为主、年轻化、知识化、会服务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确保专干报酬落实。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县乡一体化管理经验。加快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启动生殖健康咨询师试点工作。开展科技练兵活动。落实“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内完成应培训人数的70%以上。继续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公务员管理和考核,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完善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和补充人员公开招聘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十九)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精简会议文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奖惩机制。深入开展和谐机关建设。倡导节约办公,勤俭办事,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并实施《天津市人口计生委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