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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1-17
【实施时间】 2009-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1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昆明市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机动车的快速增加,我市主城区停车难的矛盾日益凸显;为逐步改善主城区“停车难”问题,适应城市的机动化发展趋势,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近期工作任务
  
  编制完成《昆明市静态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在主城四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对辖区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各区牵头完成停车泊位供求矛盾突出的部分老旧小区、公共场所停车场的建设改造工作;创新静态交通设施建设机制,吸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投资静态交通设施建设,实现逐步缓解市民静态停车供求矛盾紧张的目标。
  
  (二)中远期目标
  
  制定出台《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管理主体,强化管理职责,细化机动车停车场配建指标,完善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专业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合理城市停车结构;构筑设施布局优化、动静态交通协调的区域差别化停车系统,适应城市的机动化发展趋势,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区域差别化。根据不同地区的城市布局和交通特征,推行区域差别的停车政策,通过差别化的停车设施供给、停车收费及管理,实现合理分布交通流,改善交通方式结构。
  
  动静态交通协调。利用交通管理和停车泊位控制,通过以静制动和动静协调发展,达到城市“动静态”交通平衡。
  
  土地集约利用。停车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立体空间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发展和应用各类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静态交通设施的新技术、新方式,提升单位空间停车泊位的最大值,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的停车设施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
  
  谁投资、谁受益。鼓励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开办停车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根据地块周边情况配建农贸市场、商业娱乐设施,并将农贸市场、商业娱乐设施的经营权交由停车场建设企业经营。
  
  三、提升静态交通设施规划管理水平
  
  (一)抓紧静态交通设施规划编制
  
  市规划局牵头从宏观战略、微观布局两个层次制定停车系统的解决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停车政策及相关标准。抓紧完成《昆明市静态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为城市静态交通的发展提供方向和对策。
  
  (二)严格规划管理
  
  对新建项目,要严格依照《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明确的停车配建指标配建停车设施,保障新建项目的静态交通需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定期对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进行修订。
  
  (三)强化规划执法
  
  加大对机动车停车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由规划部门在规划过程中已确定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地块,在规划验收阶段由规划、建设、房管、城管部门严格把关;对未按规划要求进行停车场建设或建成后改为其他用途的,由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并责令整改,恢复机动车停车场的使用功能。
  
  四、多举措增加静态交通设施供给
  
  (一)充分利用现有土地
  
  结合拆临拆违、城中村改造以及闲置土地的管理利用,因地制宜地采用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楼或机械式立体车库(集约化的停车方式)等形式建设,增设停车泊位。
  
  (二)整合现有静态交通设施资源
  
  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内部的各类停车设施进行普查,对具备条件在夜间、节假日向社会有偿开放的停车设施,积极与产权单位协调,合理安排单位内部停车场停车泊位,通过错时停车,将泊位向社会开放,实现停车场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既有停车设施的利用率。此类设施停车费,按不高于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设置。属行政机关及财政全供养事业单位内部的各类停车设施出租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缴入地方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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