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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高厅[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2-13
【实施时间】 2008-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2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各地设立2000个学习中心(其中示范性学习中心50个)。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库收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100万件以上。
  
  --建设覆盖全国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信息化校园。建成中央电大联通省级电大的虚拟专网和远程接待系统。构建面向学生和家庭的卫星电视课程播出系统。整合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各种应用系统,实现各系统间的数据互联互通。为学生提供基于移动代理的个性化学习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六项工程
  
  1.电大系统建设推进工程
  
  --由教育部制定有关广播电视大学的规章,明确各级电大的定位、职责分工和主要任务、各级电大的管理体制、职能和设置标准以及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强化中央电大对省、地、县电大引领和支持服务的功能。
  
  --改革系统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电大系统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由教育部制定关于推进开放教育的若干意见,增强中央电大对电大系统开放教育的调控力度。通过评选、表彰等措施,推广地方电大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县级电大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县级电大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综合能力。继续实施县级电大援助计划。加大对西部地区电大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强西部地区电大及基层电大综合办学实力。组织和协调东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电大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口援助、交流与合作。
  
  --以系统完整性为前提,加强系统互动。建立联络通畅、反应快捷、办事高效的应急处理体系。成立中央电大校务委员会。成立电大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对电大系统办学过程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
  
  --以开放理念为先导,扩大合作办学范围。整合各级电大优质师资和教学资源并实现共享。扩大与行业、部委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其教育培训机构及实践教学基地,建立若干行业、系统学院,为建设学习型行业、系统服务。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共建示范性、实验性学习中心及中央电大学院。与国内外企业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产业运作机制。
  
  --以政府支持为保障,促进电大持续稳定发展。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对于地方电大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立项调研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以增强活力为核心,推进内部管理改革。调整机构设置,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果。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聘任制,建立教师工作量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内设的教学部组建为学院,推进学科及专业建设。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教学运行机制。
  
  2.课程平台搭建工程
  
  --以课程开放和完全学分制改革为切入点,搭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学习者自我设计和终身学习需要的模块化、多层次、多通道的立体化课程平台。
  
  --课程平台提供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课程和岗位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等多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课程(项目),供学习者自主选择,实现不同学习层次间有机衔接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沟通,不断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和潜在的学习需要。
  
  --改变传统的刚性专业教学计划模式,建立体现开放教育完全学分制和自主选课特点的专业规则,以使学习者有更多的课程选择空间和学习途径达到自我设定的学习目标。
  
  --通过课程平台建设,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和电大发展需要,多学科并举、本科与专科并重、专业教育与证书教育互补,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和证书体系。打造具有远程教育特点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
  
  --制定课程建设规范,完善课程建设规程与流程,强化课程评价标准。坚持名师名课原则,充分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精品课程,同时按照学科专业、课程特点、办学类型及媒体种类,形成优质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系列。
  
  --新建200门课程,改造、整合200门课程,引进100门课程。建设100门网络课程、200个多媒体课件。开发、完善一系列与各专业配套的实践教学软件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到2010年,中央电大课程资源库中的课程门数达1500门,其中通识课程100门,优质课程500门,国家和省部级精品课程50门。
  
  --通过严格的认证、评价,引入竞争机制和贡献机制,共同建设中央电大课程平台,推进电大系统专业、课程、师资的共建共享和分类指导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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