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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稳定就业局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工作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在全市开展以“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就业服务活动为重点的贯穿全年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 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刘长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覃善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董秀银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马南萍 市人事局局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唐波文 市农业局局长 李永干 市工商局局长 蔡霓虹 市总工会副主席 胡晶波 团市委书记 高虹 市妇联主席 梁朝东 市残联理事长 黎四龙 市工商联主席 覃建兴 武鸣县副县长 吴春晓 横县副县长 蓝建东 宾阳县副县长 凌捷 上林县副县长 麻宏明 马山县副县长 吕迪先 隆安县副县长 谭建华 兴宁区副区长 黄汉锋 江南区副区长 岳凤军 青秀区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副区长 陆史宁 邕宁区副区长 麻清源 良庆区副区长 秦文彦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江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延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秀银、马南萍兼任,副主任由梁平江(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邵宁(市人事局副局长)、刘彪(市教育局副局长)、庄丽珠(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永耀(团市委副书记)、韩艳斌(市妇联副主席)、梁朝东(市残联理事长)、杨泽民(市工商联副会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调处理整个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本县区和本单位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协同配合,统筹安排各项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周 1.活动时间:2009年1月10日至16日。 2.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3.工作目标:一是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二是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三是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四是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4.活动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地区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5.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春风送岗行动 1.活动时间:2009年2月1日至2月28日。 2.服务对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3.工作目标: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免费、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