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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活动要求: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因失去工作而返乡或流动的农民工,特别是其中的被征地农民,纳入重点服务对象范围,组织开展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春节前,重点做好新失去工作农民工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摸查工作,为节后提供服务做好准备。春节后,要普遍免费发放“春风卡”,介绍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合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帮助农民工求职;要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要建立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就业信息沟通机制,为准备外出求职的农民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并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帮助农民有序外出就业;要通过当地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吸纳等方式,帮助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5.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民营企业招聘活动 1.活动时间:2009年3月6日至4月29日。 2.服务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 3.工作目标:一是促进各项扶持企业度过难关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搭建民营企业与各类劳动者间的供需对接平台,以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帮助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到民营企业就业,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4.活动要求:各县、区通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落实各项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克服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组织开展就业岗位信息调查,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和新开工项目的用工需求,开展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对接活动,使民营企业的空岗信息与求职者的就业愿望实现有效匹配,搭建民营企业和劳动者对接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和维权维护服务。强化就业服务,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机会,结合就业服务进百家企业活动,及时做好落户我市项目的劳动用工等相关的服务,以招聘会进开发区、进企业的方式,送技能人才到民营企业和其它企业,促进参加活动的人员在短期内实现就业再就业。活动期间充分发挥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各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妇联、女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合会、私营企业家协会、个体协会举办多场服务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 5.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市女企业家协会、市私营企业家协会、市个体协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1.活动时间: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服务对象: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困难毕业生。 3、工作目标:一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二是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活动要求:各级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日常免费就业服务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求特点,确定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服务活动内容。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重点做好适合于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收集、组织企业进校园、召开专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等帮助毕业生求职的服务活动;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后,重点做好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等服务活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加强配合,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并做好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工作和就业援助工作。 4.牵头单位: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经济和就业形势影响逐渐显现,如何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已成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近期,各级政府陆续出台扶持企业度过难关和促进就业的积极的政策措施,就业服务正是连接各项政策措施与享受政策的对象之间的桥梁。2009年推出的各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是要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街道、乡镇、社区,落实到每个需要帮助的人。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领导负责制,制定检查评估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作人员。要把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活动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