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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组建地方邮政监管机构。各省(区、市)设立邮政管理局,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负责省(区、市)邮政监管。省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组织协调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实施。组建重点地区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健全邮政市场监管组织体系。 (三)确保邮政普遍服务 增强普遍服务能力。根据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加强普遍服务局所、邮路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提升网络信息化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普遍服务网络服务能力。 健全普遍服务制度。按照“以人为本、普惠公平”原则,健全与普遍服务相关的各种制度。指导和督促邮政企业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了解掌握公众对普遍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监督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责任。 (四)促进快递服务发展 改善快递服务发展环境。将促进我国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快递监管工作的核心,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解决制约我国民族快递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鼓励和支持民族快递企业加快发展。 培育我国大型快递企业。大力支持我国快递企业通过自我发展、兼并与联合,迅速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经营范围,增强竞争实力。实施邮政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经营国际快递业务,进入国际市场。 (五)强化网络基础建设 加强邮政通信网络建设。增加全网邮件运输能力,特别是增加投递能力,重点加强农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普遍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国尚未设立邮政局所的乡镇适当增设局所。加强县到乡、乡到村邮路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服务稳定、方便用户的村邮服务点,实现村村通邮。 加强特殊服务网络建设。到2010年末,在省会以上城市增加特殊服务网点,在所有生产处理场所建立防火、防爆、防盗、报警和监控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特殊服务信息系统。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公共服务,完善行业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许可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水平,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廉洁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维护市场秩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监管工作。加强对普遍服务的监督检查,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加强对快递市场、集邮市场、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的监管,依法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七)确保我国用邮安全 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健全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相关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邮政通信安全的监管,依法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危险品、毒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利用邮递渠道进行非法或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 四、重大工程 (一)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三农政策的要求,以切实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稳步提高西部地区邮政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实施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西部部分农村局所的整修改造和电子化改造,更新和新增营业设备、用品用具和信息化设备,新增部分服务网点,对危旧县局房进行改造。优化面向农村的邮政社会化服务设施,提升西部地区邮政服务水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逐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二)邮件集散枢纽 优化网络布局,提升网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邮政快递等业务的服务能力,优化调整快递、普邮等邮件的航空、陆路运递网络。以现有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为节点,加强邮件处理场地的综合利用。规划建设全国快递邮件集散枢纽。围绕全网性集散中心的建设,加强全网快递邮件各处理节点的配套改造,加快邮运网络的功能优化和调整。利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邮运网络的运行效率。 (三)信息技术改造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邮政业。鼓励支持采用射频识别 (RFID) 、电子识别等先进技术改造和重组生产流程,提高对电子商务的承载能力,提升邮政业信息化水平。加快邮政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重点增强信息化对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邮政信息化各应用系统的建设。加强业务系统建设与升级,搭建速递、报刊、电子商务等业务应用平台。配合邮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稳步推进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