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个字[2007]247号
【颁布时间】 2007-11-16
【实施时间】 2007-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15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
  
  │ 经营范围及方式 ││
  
  │││
  
  │││
  
  │││
  
  │││
  
  │││
  
  │││
  
  ├──────────┼──────────────────────────────┤
  
  │经营场所││
  
  │││
  
  │││
  
  │││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注: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申请者在大陆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附件3.2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经营者登记表

  
  
┌──────┬───────────┬─┬───────┬───────┬───────┬───────┐
  
  │ 经营者姓名 ││性││民族││照 片 │
  
  │││别││││粘贴处│
  
  ├──────┼───────────┼─┴───────┼───────┴───────┤│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
  
  ├──┬───┴───────────┴─────────┴───────────────┤│
  
  │住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身份│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签发日期 │证件有│
  
  │证件││││ 效期 │
  
  │├───────────┼─────────────────────┼───────────┼───┤
  
  ││1.身份证件││││
  
  │├───────────┼─────────────────────┼───────────┼───┤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
  
  ││证││││
  
  │├───────────┼─────────────────┬───┴───┬───────┴───┤
  
  ││3.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
  
  ├──┴───────────┴─────────────────┴───────┴───────────┤
  
  ││
  
  ││
  
  ││
  
  │(申请人有关身份证件、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
  
  ││
  
  └────────────────────────────────────────────────────┘
  
  注:1.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申请者在台湾地区住所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2.申请人所提交的台湾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附件3.3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字号名称:
  
  备选字号名称:
  
  1.
  
  2.
  
  3.
  
  拟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字号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人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复印件另附。
  
  附件4
  
  
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统计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7年10月
  
  ┌─────────────┬─────────────┬─────────────┐
  
  │项 目 │ 期 末 实 有│ 其中 :本期开业│
  
  │(单位:户、人、万元)├───┬────┬────┼───┬────┬────┤
  
  ││ 户数 │从 业人 │资 金数 │ 户数 │从 业人 │资 金数 │
  
  │││ 员 │ 额 ││ 员 │ 额 │
  
  ├─────────────┼───┼────┼────┼───┼────┼────┤
  
  │合 计 │││││││
  
  ├─────────────┼───┼────┼────┼───┼────┼────┤
  
  │1.种植业│││││││
  
  ├─────────────┼───┼────┼────┼───┼────┼────┤
  
  │2.饲养业│││││││
  
  ├─────────────┼───┼────┼────┼───┼────┼────┤
  
  │3.养殖业│││││││
  
  ├─────────────┼───┼────┼────┼───┼────┼────┤
  
  │4.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