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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春运办各成员单位: 《韶关市2009年春运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韶关市2009年春运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吸取2008年春运因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造成交通受阻、大量旅客滞留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推动春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根据省春运办指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韶关市2009年春运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韶关市区、各县(市、区)春运工作机构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单位应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主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韶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韶关市交通局。春运期间,市春运办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751-8876419;传真:0751-8877009,电子邮箱:sgcyb@21cn.com 第六条 建立春运工作专责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并报市春运办备案。 第七条 市春运办下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为: 运输保障小组:韶关市交通局、韶关市旅游局、韶关市海事局、韶关市航道局、韶关火车站、韶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保障小组: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韶关市公路局、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京珠北分公司、韶关市交通开发管理处、韶关市公路管理总站。 维稳保障小组: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军分区、韶关市武警支队、韶关市物价局、韶关市工商局、韶关市安监局、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后勤保障小组:韶关市经贸局、韶关市卫生局、韶关市气象局、韶关市民政局、韶关市供电局、中国石化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韶关市电信局、韶关市邮政局、中国移动韶关分公司。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八条 市春运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春运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春运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春运工作情况。 (四)及时对各地报告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铁路、公路通阻动态的收集和传递,及时编制和发送《春运快讯》,做到随时编、随时印、随时传真发送;及时向省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必要时,请求省春运办协调解决抢险救援物资、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四)发生交通中断、旅客滞留、运输安全事故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对中断交通的恢复、旅客疏导和伤员救助等。 (五)负责全市春运统计上报和春运信息发布工作。 第九条 运输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铁路运输部门的职责: 1、负责铁路旅客的安全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 2、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炒卖、制售假火车票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利益;加强对“三品”的检查,确保春运运输安全。 3、负责维护旅客购票、候车、乘车秩序,营造良好的春运秩序。 4、发生火车站旅客滞留情况时,立即启动火车站春运应急预案,对滞留在火车站的旅客进行疏导和妥善安置;加强广播宣传,稳定旅客的情绪;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旅客提供及时、必要的服务;加派警力维护火车站治安秩序。 5、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旅客发送情况和车站滞留旅客情况。 (二)公路运输部门的职责: 1、负责公路客运旅客的安全运输保障,加强对进站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落实交通部“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要求,严把春运安全关。 2、根据公路通行情况及班车运行时间,合理增开班线,科学调配运力,努力提高客运车辆的利用率,在客流高峰期间,通过增加班次密度,长班客车加开短途班线,提高运送效率。 3、组织做好对应急运力的检查、保养工作,随时准备参加应急运输任务,确保旅客及时运输。 4、因公路交通不畅通,车站旅客滞留超过300人以上时,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务:一是保证客运站内空调开放,做好夜晚滞留旅客保暖工作;二是客运站备足食品和饮用水,并保证开水充足供应,方便旅客保暖和饮食需要。中长途班车发班前要备好食品和饮用水,以备公路堵塞时应急需要;三是及时发布各地公路通畅情况;四是将各地春运办电话印发到每台客运班车上,以便在旅客遇到困难及时拨打当地有关救援电话求救,确保困难旅客能够得到及时救助;五是加强运力调配,及时疏导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