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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韶府办[2008]315号
【颁布时间】 2008-12-23
【实施时间】 2008-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2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09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5、各车站发生旅客滞留时,原则上由各车站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为:节前的韶关汽车客运东站高峰期由南雄站、始兴站、曲江站、仁化站、韶关汽车客运西站和喜安旅游运输公司派运力支援;节后的南雄汽车站和韶关汽车客运东站发生严重旅客滞留时,由韶关汽车客运西站和曲江、仁化站和喜安旅游运输公司派运力支援,并服从集团公司调度指挥,必要时,可以通过市春运办调用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疏运旅客。
  
  6、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粤北服务区和107国道老坪石的卸客转运,以坪石汽车站为主,乳源站、韶关汽车客运西站作为补充运力;其它路段,乳源段由乳源汽车站负责,韶关段由韶关汽车客运西站和韶关汽车客运东站、喜安旅游运输公司负责,曲江至翁城段由曲江汽车站负责。
  
  7、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旅客发送情况和车站滞留旅客情况。
  
  第十条 公路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交警部门的职责:
  
  1、负责对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防止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负责对重点路段的巡查,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清障和车辆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4、京珠北高速公路因恶劣气候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量车辆拥堵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疏导高速公路上拥堵的车辆。
  
  5、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车辆通行状况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二)京珠北高速公路职责
  
  1、负责对京珠北高速公路路面和公路设施的维护,确保高速公路设施完好。
  
  2、做好融雪剂、防滑链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加强破冰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严正以待,随时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高速公路造成的严重影响,确保京珠北高速公路畅通。
  
  3、当高速公路气温低于零摄氏度,路面出现结冰,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立即启动京珠北高速公路春运应急预案,抛撒融雪剂,确保车辆安全通行;气温继续下降,路面出现严重结冰时,立即调动破冰机械设备对路面进行破冰清障,同时,配合交警部门有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4、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京珠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状况、高速公路破冰进度。
  
  (三)公路各部门的职责:
  
  1、负责对所管辖的国、省道和地方公路公路路面和公路设施的维护,确保车辆通行驶。
  
  2、做好融雪剂、防滑链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加强破冰机械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严正以待,随时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国、省道和地方公路造成的严重影响,确保国、省道和地方公路畅通。
  
  3、当公路气温低于零摄氏度,路面出现结冰,影响车辆通行时,立即启动国、省道和地方公路公路春运应急预案,抛撒融雪剂,确保车辆安全通行;气温继续下降,路面出现严重结冰情况时,立即调动破冰机械设备对路面进行破冰,同时,配合交警部门有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4、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报送国、省道和地方公路车辆通行状况和公路破冰进度。
  
  第十一条 维稳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春运期间社会治安和春运秩序。
  
  (二)负责宣传国家春运政策。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
  
  (三)根据市春运办的指示,加强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治安防范,维护火车站和客运站春运秩序。
  
  (四)负责对市区主要道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查,防范盗、抢等刑事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乱涨价行为;加强对火车站、各汽车客运站执行国家春运票价情况的检查,落实国家春运票价政策,保障旅客的利益。
  
  第十二条 后勤保障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春节期间重点物资的供应,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
  
  (二)负责组织公路融雪剂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保证公路融雪剂的供应。
  
  (三)负责及时发布最新天气预测,为旅客出行和交通运输提供便利条件。气象部门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春运办发送近期天气预报情况。
  
  (四)出现旅客滞留情况时,及时为滞留旅客提供基本的衣物、食物和医疗救助服务,并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防重大疫情发生。
  
  (五)对公路沿线滞留人员的安置,由公路沿线各级政府负责。必要时,应就近启用公路沿线的学校等公共场所妥善安置滞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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