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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8]285号
【颁布时间】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8-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4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交通厅编制的《加快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实施意见
  
  为科学、快速、有序推进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08]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发改厅[2008]268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方参与的原则,以提高交通“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为重点,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全面恢复、完善灾区交通基础设施功能,为灾区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有两个方向以上(含两个)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着力恢复、科学提升。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科学提升公路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适当提高主要设施的技术等级和保障能力。
  
  因地制宜、安全第一。根据灾区地形和地质条件,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科学把握技术指标,着力提高抗灾能力,保证施工安全和公路运行安全。
  
  分级负责、协作共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省(市)的技术、资金优势,齐抓共管、协作共建。
  
  创新机制、保证质量。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创新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10年,基本完成公路恢复重建任务,切实提高交通“生命线工程”抗灾能力,使灾区交通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恢复重建高速公路项目11个,共计1372公里,项目投资484.7亿元,其中恢复4个、582公里,新建3个、436公里,续建4个、354公里;恢复重建国省干线、重要经济干线项目84个,共计4805公里,项目投资199.9亿元,其中阿坝州21个、1679公里,绵阳市19个、1086公里,广元市15个、818公里,德阳市10个、433公里,雅安市6个、405公里,成都市8个、278公里,南充市3个、48公里,巴中市2个、58公里;恢复重建农村公路29345公里;恢复重建客运站点381个,其中市、县级客运站39个,乡级客运站342个。
  
  公路恢复重建项目确保在2008年底开工50%,力争开工70%,所有项目在2009年3月底前全部开工。
  
  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汶川地震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由副省长王宁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彭琳、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捷、省交通厅厅长高烽任副组长,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环保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公路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
  
  灾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公路恢复重建作为优先和重点安排的工作,成立公路恢复重建的组织协调机构,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出台优惠政策、细化阶段目标、督促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是各类灾后公路恢复重建项目的责任主体。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地方干线和重要经济干线公路灾后重建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客运站点的恢复重建工作。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是省管高速公路恢复重建的项目业主(成渝环线绵阳至遂宁段实施主体为相应BOT项目公司),成都市管高速公路灾后恢复重建由成都市政府组建项目业主。
  
  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汇报衔接,确保建设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要按照职责分工支持公路恢复重建,做好指导、帮助、协调工作,为恢复重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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