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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州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组织对各县(市)和各成员单位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每年全州旅游发展大会上予以表彰;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要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部门及县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此项工作从2008年11月开展宣传发动。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旅游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3月底前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争取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使我州旅游市场秩序有明显的好转。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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