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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发[2008]161号
【颁布时间】 2008-12-05
【实施时间】 2008-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94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银川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以权力清理审核为基础,以载体建设为依托,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权力公开运行为核心,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银川市加快科学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新的起点,坚持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动”,通过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公开目录,制作程序规范、执行有序、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全市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学校、医院和水、电供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精神,推行办事公开。
  
  四、工作程序及步骤
  
  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方法梯次推进。
  
  (一)重点公开(2008年12月31日前)
  
  1.确定重点公开内容
  
  在前期梳理、编制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权力部位确定重点公开内容。
  
  (1)重大决策。主要包括: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编制财政预决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需长期采取的重大交通管制措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或调整,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或调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土地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大措施;其他关系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和民生方面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等。
  
  (2)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培训类收费、鉴定类收费等。
  
  (3)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和相关投融资的,用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具有专门用途、实行项目管理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工业、农林水利、流通服务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扶贫、科学技术等专项资金。
  
  (4)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的整体或部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行政事业性资产、国有特许经营权等任何国有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转让、交易等。
  
  (5)建设工程招投标。主要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6)政府采购。主要包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7)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处置,以及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8)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军转干部安置。
  
  (9)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交易和分配。
  
  各县(市)区的重点公开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县(市)区实际自行确定。
  
  2.重点公开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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