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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安监发[2008]169号
【颁布时间】 2008-12-02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13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经营地址
  
  行政区划代码 (6位)
  
  行业类别
  
  登记注册类型
  
  行业监管部门
  
  发现隐患情况
  
  隐患总数(项)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数量(项)
  
  数量(项)
  
  落实资金(万元)
  
  重大隐患情况
  
  基本情况
  
  隐患类别
  
  危害等级
  
  隐患形成 原因
  
  影响范围及危害后果
  
  监控及治 理措施
  
  效果评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治理资金(万元)
  
  整改期限
  
  主要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区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限:2010年10月31日止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事故隐患名称
  
  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主体责任单位
  
  详细地址
  
  是否纳入下年度政府挂账
  
  是否需要市财政资金支持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调查范围:全市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采矿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
  
  二、报送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表在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季报于每季度后15日前、年报于下年1月31日前向区(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区县安监部门汇总情况后上报北京市安监局。
  
  三、指标解释及说明
  
  1.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2.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或规定字母)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3.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负责人。
  
  4.单位经营地址:单位详细地址。
  
  5.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统一按《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目录填写。
  
  《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东城区
  
  110101
  
  房山区
  
  110111
  
  西城区
  
  110102
  
  通州区
  
  110112
  
  崇文区
  
  110103
  
  顺义区
  
  110113
  
  宣武区
  
  110104
  
  昌平区
  
  110114
  
  朝阳区
  
  110105
  
  大兴区
  
  110115
  
  丰台区
  
  110106
  
  怀柔区
  
  110116
  
  石景山区
  
  110107
  
  平谷区
  
  110117
  
  海淀区
  
  110108
  
  密云县
  
  110228
  
  门头沟区
  
  110109
  
  延庆县
  
  110229
  
  6.行业类别:是根据单位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代码进行填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63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5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6593
  
  生活用燃料零售
  
  0
  
  其他
  
  7.行业监管部门:填写行业主管部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填写“无”。
  
  8.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或生产经营性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企业应根据变化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企业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0.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一般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整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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