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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分数值70-160,三类;显著危险,需要制定整改方案予以整改; 分数值20-70,四类;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加强管理,防止缺陷产生; 分数值<20,五类;稍有危险,可以接受,维持现行管理。 16.隐患形成原因:即导致重大事故隐患形成的直接因素,包括企业自身原因、外部因素影响两类。生产经营单位填报时应进行具体描述。 17.影响范围及危害后果:是指事故隐患引发事故后,可能危及的地域空间和可能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填报时应进行具体描述。 18.监控及治理措施:具体分为两类,一是对具备治理条件,为彻底消除隐患采取的治理措施;二是对暂时不具备治理条件,为降低隐患风险等级采取的事故防范和监控措施。 19.效果评估:是指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监控和治理措施后,所能达到的安全状态和风险程度。 20.治理资金:即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预计所需的资金总额。21.整改期限:即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预计所需的整改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