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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要求,促进我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性别结构平衡是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的自然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影响人口安全、社会结构平衡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我省人口性别比偏高。为此,从2005年起,我省开展了以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回落。但目前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明显高于正常值范围(103— 107),并且呈现出总体失衡、区域失衡、城乡失衡、孩次失衡、持续失衡等特征。一些地方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两非”行为没有杜绝,而且越来越趋于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不少地方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综合治理合力不强;基层执法队伍应对现实挑战的思想准备不足、方法不多,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提高。因此,要继续高度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小康湖南”、“和谐湖南”的总体部署;要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全面总结前段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长抓不懈,使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恢复到正常值范围,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领导工作机制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由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市州、县市区都要在同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中设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级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法制办、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新闻出版、电信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安排必要工作经费保障此项工作支出。 (二)联合办案机制 市州、县市区根据需要成立“两非”案件查办专案组。组长由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主任兼任,办案人员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人口计生、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搜集、提供“两非”案件线索,查处本系统的“两非”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在案件查处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积极参与办案。跨市州和跨县市区的“两非”案件,由涉案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案件发生地的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牵头,协调组织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可以提请上一级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联合办案小组进行查处。办案过程中,办案各方要及时协商沟通,及时通报、提供办案信息和调查取证资料。 (三)日常工作机制 1.集中宣传月制度。每年4月份为我省“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集中宣传月,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普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每年至少向当地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一次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3.工作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会议,进行工作研究和总结部署。治理性别比偏高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年底进行成员单位专项年度述职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