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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 验收委员会应当听取申请单位汇报,勘查生产现场和实际生产过程,审查验收资料,抽测产品质量。专家组意见应有专家签字。验收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对其它相关材料的审查意见,形成验收意见并由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验收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二条 仓储设施与生产线建设同步进行的,其验收与生产线验收一并进行。仓储设施单独申请验收时,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结论可直接进行审批。如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的,可参照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后,由企业将填写的《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2)及全套验收材料按要求报组织验收单位批准。 第十四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报请国防科工委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一)私自扩大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建设的。 (二)未按照实际的验收内容组织生产,或验收时提供虚假资料的。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不依据批准文件或擅自改变许可品种和产量进行设计的,由国防科工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五年之内不得从事民爆物品的项目设计和咨询工作。 第十六条 与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有关的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受贿、渎职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1 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申请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技术成果验收│││ │证书编号│││ ├──────────┼─────────────────────────┼───────┤ │建设项目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E-Mail │││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建设│新建( ) │ 建设周期(年) │││ │情况│改造( ) ││││ ├──────────┼─────────┼────────┼──────┴─────┬─┤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初步设计│││ │批准文号│││ ├──────────┴─────────────────────────┼───────┤ │项目简介:││ │││ │││ │││ │││ │││ │││ │││ │││ │││ │││ │││ │││ │││ ├────────────────────────────────────┼───────┤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 │││ │││ │││ │││ │││ │││ │││ │││ │││ │││ │││ │││ │││ ├────────────────────────────────────┼───────┤ │主要生产设备及安全设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