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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厅发纪检[2007]20号
【颁布时间】 2007-02-28
【实施时间】 2007-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1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国资委机关及联系行业协会和直属单位、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清理工作负总责,抓好工作部署,亲自过问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督促所联系单位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清理工作;要针对清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主动协调沟通,加强督促检查,搞好宣传报道,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方针,严守清理纪律。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防止一边清理一边继续大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正在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
  
  (三)突出清理重点,注重抓好规范。这次清理工作要把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重点,下决心对脱离实际、乱收费、无序和泛滥、不能对推动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切一刀”,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的目标,同时规范和引导协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作用。要注意总结清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制订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实施办法,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清理工作质量。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对进展缓慢或有明显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搞好核查处理,督促有关厅局解答群众的提问,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对拒不按《通知》和《方案》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扎实做好清理工作。
  
  附件:
  
  1.国务院国资委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及自查统计表
  
  2.国务院国资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名单和职责分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1
  
  
国务院国资委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2007年月 日
  
  ┌──┬────┬───┬───┬───┬────┬───┬───────┬───────┐
  
  │序号│项目名称│主办、│合办、│参与范│设立依据│设立时│经费来源(万元│ 保留原因 │
  
  │││承办单│协办单│围││间活动│)││
  
  │││位│位│││ 周期 ├───┬───┤│
  
  ││││││││财政拨│自筹资││
  
  ││││││││款│金││
  
  ├──┼────┼───┼───┼───┼────┼───┼───┼───┼───────┤
  
  │││││││││││
  
  ├──┼────┼───┼───┼───┼────┼───┼───┼───┼───────┤
  
  │││││││││││
  
  ├──┼────┼───┼───┼───┼────┼───┼───┼───┼───────┤
  
  │││││││││││
  
  ├──┼────┼───┼───┼───┼────┼───┼───┼───┼───────┤
  
  │││││││││││
  
  ├──┼────┼───┼───┼───┼────┼───┼───┼───┼───────┤
  
  │││││││││││
  
  └──┴────┴───┴───┴───┴────┴───┴───┴───┴───────┘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1-2
  
  
国务院国资委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07年月 日
  
  ┌──┬─────┬────┬────┬───┬──────┬───┬───────────┐
  
  │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承│合办、协│ 参与 │设立依据│设立时│减少经费(原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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