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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做好与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各县(市、区)要从政策、技术和信息管理等层面,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在农村,医疗救助要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增加农村医疗救助管理功能模块,形成制度衔接、服务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在城市,医疗救助要积极探索社区首诊制度的建立,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 (三)强化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要经常了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工作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缺乏、工作手段落后的问题,要切实帮助解决,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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