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特别是2008年11月4日,某区已发生一起市级民俗旅游户夫妇二人因煤气中毒死亡的事件。因此,没有集中连片供暖设施的乡村民俗旅游户是工作重点。 (二)组织协调,狠抓落实。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持续时间长。各区县旅游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各区县旅游局要加强信息掌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必须将事故情况及死亡人员情况如实上报。一般煤气中毒事故要在接报后24小时内上报,重大煤气中毒事故(死伤3人以上)要随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续报;上报内容应包括煤气中毒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置情况,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原籍、死亡地点、属地派出所、中毒原因、是否合格炉具等。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 直接责任人(签字): 取暖户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租房房主(签字): 签订人(单位盖章):签订时间: 为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您在提供或者使用煤火取暖时要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不使用不安全炉具,不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不在室内安装使用土暖气。 2、要了解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安装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烟筒接口处是否接牢,并安装弯头;室内必须安装风斗,要经常检查风斗是否完好,保持通风;要经常检查烟道是否堵塞,特别是烟筒与炉子的接口处,做到及时清理,防止烟道堵塞。 3、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 4、出租房房主要向承租人进行预防煤气中毒宣传,不得提供不安全炉具,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承租人取暖安全。 5、承租人要正确使用煤火取暖,每天清理炉具烟道口积灰,检查风斗是否畅通,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人(单位盖章): 取暖户地址: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实际情况 1 是否使用煤火取暖 2 是否了解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 3 是否有宣传材料 4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5 是否使用安全取暖炉具 6 是否使用地标炉具(如是应注明更换时间) 7 是否安装风斗 8 炉具烟筒安装是否正确 9 烟筒是否有弯头或三通 10 烟道是否畅通 11 其他事项 检查意见 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 经检查,发现您在使用煤火取暖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为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您的生命健康安全,请您暂停煤火取暖,并立即按照如下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复查,合格后方可生火取暖。如果您不听劝阻,因使用煤火取暖造成煤气中毒,后果自负。 被检查人(签字): 取暖户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租房房主(签字): 检查人(单位盖章):检查日期: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人,一份由检查人留存备查。 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 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在检查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检查范围、检查标准等事项,确保检查工作起到发现问题、整改隐患、保障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检查工作主体和对象 (一)工作主体 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结合流动人口管理,配合流管办进行安全检查。 民政部门:负责常住人口取暖户的安全检查。 流 管 办:负责流动人口取暖户和出租房取暖户的安全检查。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工棚宿舍煤火取暖安全检查。 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及宿舍煤火取暖安全检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取暖器具的企业进行检查。 工商部门:负责对销售流通领域的取暖器具进行检查。 旅游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县旅游企业、乡村民俗旅游村(户)煤火取暖安全检查。 其他相关部门结合职责任务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检查工作的对象包括使用煤火取暖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履责情况,出租房屋及出租房主履责情况,以及个人煤火取暖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