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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8-11-10
【实施时间】 2008-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4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2008至2009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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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组织
  
  (一)开展调查摸底。相关部门要对使用煤火取暖的单位、出租房主和个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煤火取暖的户数、人数、重点部位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一户不漏。
  
  (二)制定检查计划。在取暖季开始前、春节前和撤火前这三个关键时期,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三次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要在一周内集中开展,做到逐户检查、逐项检查。
  
  (三)保证组织到位。相关部门要明确专(兼)职检查人员,在三次安全大检查期间,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统筹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使用合格的取暖炉具
  
  (二)炉具、烟筒安装使用是否正确
  
  (三)烟筒是否安装弯头或三通
  
  (四)烟道是否堵塞
  
  (五)是否安装风斗或有其他通风设施
  
  (六)是否有宣传材料
  
  (七)是否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附后)。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要逐户检查、逐项检查。检查中,检查人要逐项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附后),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填写下发《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附后),并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整改,当时无法整改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三)检查单位或者出租房屋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被检查人不配合工作以及被检查人拒不整改隐患的,检查人要立即通知单位负责人或者房屋出租人到场,要求其在《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并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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