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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百分之百优良等级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昆明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百分之百优良等级行动计划 为控制大气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确保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百分之百达优良等级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等,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采取自动化的监控手段,强化节能减排;推广清洁能源,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施工扬尘和交通道路扬尘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科学评估体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采取超常措施,综合整治,重点突破,努力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百分之百达优良等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百分之百达优良等级的工作,形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的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我市三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日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1996)要求,优良天数达到365天。 三、2008年1~8月总体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认定昆明市主城区共设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分别为关上、东风东路、龙泉镇、马街、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鼎山)、西山森林公园。其中,西山森林公园为清洁对照点。 据昆明市关上、马街、东风东路、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龙泉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2008年1~8月主城区有效监测244天,数据有效率为100%。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0.05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3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0.068毫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评价,2008年1~8月主城区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优60天、占24.6%,良好184天、占75.4%,未出现轻微污染;按照空气质量年均值标准评价,2008年1~8月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鼎山)测点各污染物监测浓度相对还较高,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年均标准要求;西山森林公园测点由于受到上风向及局地污染的影响,其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偏高,超过国家一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0.70倍。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主城工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 城市上风向原有工业企业不得新(扩)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同时,必须采取工程减排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凡新建、引进的工业项目和企业必须入园,园区外工业企业实施出城进园;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措施,完善政策,鼓励主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向工业园区聚集;加强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新建有一定污染的企业应集中布局在城市远郊下风方向的北部、东部工业园区。 指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二)主城规划建设区330平方公里和呈贡新区规划建设区107平方公里范围内,推广清洁能源,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传教育、日常监管和查处工作。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2.重点区域燃煤排放控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快辖区内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禁燃工作,开展对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大灶进行取缔、改燃和综合整治工作。 五华区负责高新开发区(金鼎山)测点,盘龙区负责东风东路、龙泉镇测点,官渡区负责关上测点,西山区负责马街、西山森林公园测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