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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3.关键燃煤排放源的控制,对金鼎山自动监测点影响较大的昆明金鼎屋业管理有限公司4蒸吨燃煤锅炉及2蒸吨燃煤锅炉各1台,限期拆除(或更换清洁能源)。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大灶、茶水炉、热水炉、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以下生产生活锅炉的取缔、改燃和综合整治工作。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9年5月 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辖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业窑炉及4蒸吨/小时(不含4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的取缔、改燃和综合整治工作。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三)采取自动化的监控手段,强化污染减排。 1.加强污染源治理,实施总量控制与减排。完成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污染减排项目(详见附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2519吨。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实施“区域限批”,并追究地方领导责任。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2.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管理,实施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完成主城区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和昆明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风向安宁市的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富瑞分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盐矿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等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区(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联网。对污染物浓度超标或总量超标排放的企业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区、安宁市政府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3.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管理力度,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非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未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对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四)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 根据《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对我市机动车实施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规范工作程序,逐步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实施在线监控和检测数据实时传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五)城市扬尘与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对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筑企业实施严格处罚。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查处车辆渣土泼洒现象,加强道路保洁与清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指导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六)主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及呈贡新区绿化。 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十个零申报工作方案》,开展主城和呈贡绿化盲区零申报;2008年,主城范围内绿地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在3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公园绿地133123公顷,其中:五华区负责建设莲花池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589公顷公园绿地;盘龙区负责建设东大村郊野公园、金汁河小游园等9923公顷公园绿地;官渡区负责建设五甲塘湿地公园、福保湖滨及昆明残障人士主题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16069公顷公园绿地;西山区负责建设大观河滨水公园、翠峰生态公园、宝珠生态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64312公顷公园绿地,高新区负责建设2329公顷公园绿地;经开区负责建设5912公顷公园绿地;度假区负责建设176公顷公园绿地;呈贡新区负责建设中央公园、白龙潭公园、洛龙河公园等26928公顷公园绿地和新昆洛路朱家村立交桥至呈贡新区大学片区22公里林荫景观大道建设,确定中庄新潭、新册路、龙潭路、新月路等一期路网基调树种,与道路同步进行绿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