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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突出位置,在创造环境、加强保障、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切实抓出成效。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深入调查研究,抓住影响全局、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结合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及"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 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实行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 将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要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稳定工作机构和队伍,确保技术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和财政保障的落实,确保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确保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按照以思路立项目、以项目定投入、以投入促发展的原则,科学测算实际需求,认真编制项目文本,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加大投入,确保实现到"十一五"期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全国人均投入达到30元的目标,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贯彻落实《决定》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态度、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抓紧抓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消除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创造性地将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