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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08]63号
【颁布时间】 2008-11-03
【实施时间】 2008-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66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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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改革方式,大力培育施工图消防设计专业审查、消防工程专业检测试验机构等中介组织,并建立重大事故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工商、文化、消防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监督抽查,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将火灾隐患消除在产生之前。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以及由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根据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严肃查处火灾事故,提高火灾事故的查清率和结案率,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安全监管等单位的联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行政干预和不公正执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十五)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紧密联系灭火救援实际,革新装备器材和创新训练方法,提高官兵应用新装备的能力。加强灭火救援指挥决策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维护,进一步完善指挥调度、灾情研判、辅助决策、电子预案应用和战备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快速反应、应急增援、部门联动、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调集有效的装备、足够的力量到达现场,快速展开战斗。广泛开展辖区熟悉调研,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订人员集中场所等一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瞄准灭火救援和业务训练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性地选择研究对象和课题,广泛开展灭火救援战术研讨和火灾扑救总结分析会,创新灭火救援理论,提高战术水平。深化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以提升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为出发点,施行科技练兵,提高基层部队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部队战备训练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强化消防战斗员等级达标训练考核,加大车辆装备应知应会和应用性教育训练力度,确保业务技能练兵的均衡性、实战性,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适时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合成实战演练,提升部队处置高难复杂火灾和灾害事故的能力。
  
  (十六)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逐步增加我盟公安现役消防力量编制,解决全盟警力不足问题。坚持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明显增强。拓宽干部成长渠道,健全完善干部晋升培训、岗位培训和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落实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指挥人员任职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干部的比例,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坚持从严治警,认真贯彻部队条令条例,严格部队正规化管理,保证队伍稳定统一。狠抓大练兵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全面练兵、岗位练兵和科学练兵,严格落实"三个必训",提高官兵综合素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纯洁公安消防队伍。2010年年底以前各旗、区消防大队按照新"五个一"工程(电子阅览室、视频教室、冷暖设备、烘干设备、健康档案)建设全部达标。
  
  五、重点项目
  
  (一)盟防灾救灾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建设。2008年完成指挥中心的立项、审批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新建一个覆盖全盟、集中管理、集中调度,满足跨区域、跨部门通信调度指挥的阿拉善盟防灾救灾灭火救援指挥中心,为各级政府和领导迅速指挥、统一部署消防灭火救援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通讯指挥平台。
  
  (二)公安消防队站建设。依据国家标准,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合理布点的原则,加快公安消防队站建设步伐,完善城市消防站布局,2010年年底前,阿拉善左旗要完成新建1个特勤消防站任务,新建特勤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同步配备到位;同时,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要完成营房新建任务; 2009年年底前,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完成3家大型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站)的建设任务,并适时投入使用,车辆器材装备必须按国家标准同步配备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消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发展任务和具体目标,及时研究解决消防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建设、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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