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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楚政办通[2008]101号
【颁布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楚雄州分行关于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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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贷业务流程
  
  1. 结合业务特点,优化信贷决策流程。优化“三农”和县域业务在授权管理、运作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个人和小企业信贷业务,把风险防范关口放在用信环节,简化评级和授信程序;对法人信贷业务,按照严评级、严授信、宽用信的风险管理思路,把好评级授信关,对授信项下的用信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对于评级、授信、用信审批权在同一级银行的,可将评级、授信与用信一并上报审批,减少资料重复收集和重复上报。
  
  2. 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在农行楚雄州分行、县支行现有组织构架的基础上,适当扩充“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查、审批职能,尝试推行个人决策与贷审会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办贷质量和效率。在总行的统一部署下,选择信贷资产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区,尝试按独立审批人制度开展信贷业务审批。
  
  五、产品创新和推广措施
  
  大力提升产品创新整合能力。对零售业务产品,要以个人理财中心、金融超市等为平台,以推广个人理财业务、外汇代客理财为重点,将零售产品进行组合、创新,开展集中经营,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对公司业务产品,要充分利用投资银行业务较强的产品整合能力,以资产业务为纽带,大力推广财务顾问、银团贷款等产品,通过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方案,带动结算、银行卡等传统业务的快速发展,逐步实现以“存、贷、汇”为主的产品结构向包括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投行业务的综合型产品结构的转型。同时,要认真抓好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尤其要重点推广针对县域市场开发的产品,进一步促进县域信贷业务发展。
  
  (一)金穗惠农卡。下大力气做好金穗惠农卡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努力实现到2012年金穗惠农卡覆盖全州农户总数30%的目标。2008年9月开始将我行网点服务功能所能覆盖到的20个乡镇、243个村委会作为重点,计划发卡3.3万张,贷款授信覆盖面达40%,两年后力争惠农卡覆盖全州所有乡镇。充分发挥其作为农户小额贷款的载体作用,实现农户小额贷款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在惠农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汇兑等基本金融功能的基础上,为农户提供较为广阔的融资渠道。将农户贷款、财政直补、医疗保险等功能融为一体,不断提高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效率。
  
  (二)农户小额贷款。贷款对象为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指定的本家庭其他成员,贷款用途为农户维持基本生产所必要的融资需求。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农户从事基本生产的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采用不低于3户的联保小组担保。农户小额贷款由县级支行或营业网点审批,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采用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真正体现便捷用信。
  
  (三)农业产业化贷款。组合运用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最高额抵押、国际贸易融资、扶贫项目贷款、小额扶贫贷款等信贷产品组合,大力扶持发展前景、成长性好、现金流充足的优质龙头企业。
  
  (四)小企业新产品。针对中小企业对资金要求“短、小、频、急”的特点,重新组合适合中小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以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和自助循环贷款为代表的小企业信贷新产品,坚持产品组合营销,不断扩大金融服务领域。
  
  (五)个人理财产品。加快针对县域居民客户多种个人理财产品的整合和推广应用。对民营企业主、经商户等先富裕起来的居民,优选本外币资产、负债与基金、国债、保险等产品,提供个性化的理财产品组合和投资套餐。
  
  (六)电子商务结算。针对县域商品流通体系,开发电子银行渠道,通过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电话转账宝等电子银行产品的运用,扩张网点和网络优势,实现州农行金融产品和服务从时间、空间上对县域金融市场的多层次整体覆盖。
  
  (七)涉农财政资金归集服务。开发涉农资金管理平台,争取各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在农行系统开户,为各级财政、涉农企业、农户在平台内对涉农资金统一收支、拨付、理财。
  
  六、激励措施
  
  (一)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城市业务和“三农”业务并行的双百分制业务经营综合考评体系。农行楚雄州分行根据县支行的市场定位和战略导向,按“一行一策”的要求,以综合经营计划为重点,从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结构优化、价值创造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县支行的考核和激励力度,促进县域业务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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