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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⒋搞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抓好中心城区和新区主干道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运营设置工作。有规划手续、但没有安装亮化设施的广告必须亮化;审批期限到期可设公益广告,对既不设公益广告又无广告内容的广告位一律拆除;规划审批的墙体广告,建筑物亮化的,广告位可以保留;若建筑物没有亮化的,广告位必须安装射灯等亮化设施,否则予以取缔。 ⒌清理整顿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行为。 ⒍清理整顿车体广告。 ㈥噪声扰民综合整治 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噪声管理力度,清理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等生活噪声扰民行为。 ㈦园林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综合整治 加大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的监管力度,查处损坏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及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㈧沿街商业网点综合整治 ⒈对于有营业执照的8368户沿街商业门点,凡存在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责令限期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⒉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1068户商业门点。 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⒈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特别是四大出口环境卫生。 ⒉合理配置保洁设备、设施,做好环境保洁。 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清运基建垃圾实行严格审批、统一地点、一车一单、集中倾倒。运输实行全封闭、全苫盖,保证无遗留、泄漏现象发生。 ⒋加强对供热企业烟尘污染的管理。 ㈩加大便民市场建设力度 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既要管理、又给出路”的工作理念,采取“规划地段、进场经营、集中管理”的工作办法,加快落实今年选址的10个便民市场的建设步伐,以便就地就近引导商贩入市经营,逐步取缔马路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民间资金建设封闭或半封闭的便民市场,便于流动商贩进入现有市场经营。 二、实施步骤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从2008年10月18日开始至2009年1月28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0月18日至28日)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召开市区两级动员大会、发布百日会战公告,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召开行业系统形势分析会和任务落实会,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9日至2009年1月19日) 在“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密切配合,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具体工作过程中,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由相关单位联合进行依法停业整改、强制拆除,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市区公安局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验收阶段(2009年1月20日至28日) “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前完成任务的工作组可以提前撤出,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单位继续工作,直至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圆满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奖励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㈠为确保“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丰硕成果,成立巴彦淖尔市“市容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永纲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邢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连泽临河区区长 蒋新国市执法局局长 成员:赵子斌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府督察室主任 杨玉林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贾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忠市规划局局长 薛维林市建委主任 魏智英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河区公安局局长 杨继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程国权市交通局局长 徐茂龙市环保局局长 李强市房管局局长 韩宪成新区建设办主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刘健市商务局局长 利军市工商局局长 王静瑗广电局局长 刘还俊文体局局长 王永清巴彦淖尔日报社社长 贾勇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智和临河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蒋新国,副主任王智和办公室成员: 渠广益临河区宣传部副部长 吴锦光临河区执法局局长 闫永生临河区建设局局长 高文应临河区工商局局长 岳喜明临河区环保局局长 邬永贵临河区环卫局局长 王银保临河区园林局局长 邬二平临河区房管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