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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8]294号
【颁布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0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商标品牌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商标发展目标、重点和策略,提高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占领市场的自觉性,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经济在商标的带动下稳步发展。
  
  三、落实工作措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一)营造发展商标品牌氛围
  
  1、广泛宣传商标品牌作用。商标品牌的内涵是商标,重点体现商标的知名度、价值,名牌产品的内涵是产品,重点体现产品的质量、性能。商标品牌、名牌产品对消费起着明显的导向作用,要发展商标注册,培育商标品牌,规范使用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把发展商标事业和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列入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任务。利用每年“3·1”商标法颁布实施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全市商标宣传月活动,开展注册、运用、保护商标品牌的宣传。
  
  2、多种形式普及商标知识。商标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物化和商品化的表现。组织商标知识培训、座谈、研讨班,使企业了解商标基本知识、商标法律常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和注册的途径、方法,提高发展商标品牌能力,引导企业自觉运用商标品牌策略参与市场竞争。新闻媒体要围绕发展商标品牌编辑制作商标知识专题,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发展商标成功的典范事例,为发展商标品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激发商标品牌创造活力。发展商标品牌需要政府的倡导,企业的努力,社会的参与,要形成党委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大商标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扩大商标影响,促进商标注册,创造商标品牌,营造全社会尊重商标品牌、支持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创造热情充分迸发,创造成果不断涌现。
  
  (二)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
  
  1、提高企业商标注册意识。企业是发展商标品牌的主体。发展商标品牌是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没有商标品牌,企业可以一时做大,但不能做久、做长。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经营意识,开展商标注册,通过完善管理、观念更新、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资本运营,增强发展商标品牌的能力,建立灵活有效的运作机制,确立商标资产在企业竞争中的战略地位。
  
  2、组织实施商标行政指导。工商部门要全面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制度,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业务辅导,落实行政指导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指导各类主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规范使用品牌,推动企业通过商标注册将品牌纳入法律保护,应用商标开拓和占领市场,提高知识产权应用水平,扩大注册商标总量。
  
  3、突出重点引导商标注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创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定牌加工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实行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拓展国际市场。工商、农业等部门要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申报工作,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优、特、新、稀”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品牌,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
  
  (三)培育发展各类商标品牌
  
  1、把握培育商标品牌原则。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数量、质量并举,重在质量,实施动态管理,保持商标品牌滚动发展态势,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和发展高知名度商标,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坚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认定标准,提高商标品牌培育、推荐、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证商标的含金量。修订《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和《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每年认定一批龙岩市知名商标,推荐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商标品牌、名牌产品,通过无形资产实现有形资产的增值,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推动企业提升商标品牌。试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申请人创牌前期辅导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走访制度,帮助企业提高运用商标发展壮大的能力;促进企业加强商标使用管理,逐步建立以商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机制,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的美誉度;指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优先推荐我市支柱企业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强化跟踪服务,对市场前景广阔、产品覆盖面广的商标,引导其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帮助策划争创策略,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提升商标品牌层次。培育龙岩经济开发区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商标品牌聚集区,实现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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