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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科工人[2006]712号
【颁布时间】 2006-08-31
【实施时间】 2006-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15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国防科工委关于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 8. │8.1 │建设项│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拥有省级实训基地建设│ 1│4 ││
  
  │特色│基地│目│。│项目。││││
  
  │项目│建设│││││││
  
  │(12 │(4分) │││││││
  
  │分) ││││││││
  
  │├───┼───┼─────────────┼──────────┼──┼──┼─────┤
  
  ││8.2 │教改成│具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具有省级教学改革试点│ 1│4 ││
  
  ││教改│果│或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或在教学改革、人││││
  
  ││成果││改革、校企合作等方面成果显│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
  
  ││(4分) ││著,在本区域、本行业有示范│合作等方面成果显著,││││
  
  ││││和推广作用。│在本区域、本行业有示││││
  
  │││││范和推广作用。││││
  
  │├───┼───┼─────────────┼──────────┼──┼──┼─────┤
  
  ││8.3 │单位获│近几年在国家级的相关专业竞│近几年在省部级的相关│0.5 │2 ││
  
  ││获奖│奖│赛中获得较高级别的奖励。│专业竞赛中获得奖励。││││
  
  ││情况├───┼─────────────┼──────────┼──┼──┼─────┤
  
  ││(4分) │学生获│近几年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近几年在省部级职业技│0.5 │2 ││
  
  │││奖│中获得较高级别的奖励。│能竞赛中获得奖励。││││
  
  └──┴───┴───┴─────────────┴──────────┴──┴──┴─────┘
  
  说明:
  
  1.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4项(其中核心指标13项,带★),主要观测点40个。主要观测点的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价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2.按照主要观测点分别给出了分值和相应的权重值,总分为100分。主要观测点中达到A级指标的可以得到该项分值的85%及以上,达到B级指标的可以得到该项分值的70%~85%,达到C级指标的可以得到该项分值的60%~70%,达到D级指标的只能得该项分值的60%以下,最终累计得到总分值。
  
  3.根据各项指标给出评估结论(24项二级指标,全A为24个A),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标准为:
  
  优秀:A≥19,C≤5,(其中核心指标A≥10,C≤3,特色项目A≥1),D=0;
  
  合格:A+B≥19,(其中核心指标A+B≥10,D≤3)。
  
  4.评估合格的可申报实训基地。
  
  附件3:
  
  
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遴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科工人[2006]100号),确保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满足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需要,做到实训基地布局合理、设置科学,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实训基地遴选办法。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都有资格按申报条件和要求提出申请,参与遴选。
  
  二、申报实训基地的单位应按照申报条件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呈报各省(区、市)国防科工委(办)或有关军工集团公司。
  
  三、各省(区、市)国防科工委(办)和有关军工集团公司依据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根据《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达到合格以上的单位择优推荐,并按时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国防科工委。
  
  四、国防科工委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各省(区、市)国防科工委(办)和有关军工集团公司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对上报的申报单位进行考察。
  
  五、专家组查阅申报材料、集中评审或实地考察,并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据《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指标评价体系(试行)》逐项评估,提出评估结论,并报国防科工委审定。
  
  六、国防科工委根据评估结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核、分批实施”的原则,确定国防科技工业高(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审批意见。
  
  七、国防科工委批准设立实训基地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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