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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8-28
【实施时间】 2006-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1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现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

  
  "十五"期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稳步发展。国家、省、地、县四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发展到3000多个,计划生育药具库房总面积达到30多万平方米,构建了覆盖全国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体系。中央财政投入稳步增长,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经费达20多亿元,供应品种达40多种。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药具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药具的社会营销模式。生殖健康产业稳步发展,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取得成功。计划生育药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计划生育药具队伍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再生产类型历史性转变,满足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一五"时期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把计划生育药具作为政府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免费发放为主体,以社会营销为补充,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新机制,促进计划生育药具事业健康发展,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基本需求,提高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
  
  "十一五"期间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建立规范的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科学的计划生育药具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队伍,建立有效的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网络,构建完备的生殖健康产业发展体系,为促进新时期计划生育药具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具体指标如下:
  
  (一)计划生育药具经费投入指标。形成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稳步增长的机制。
  
  (二)主要服务指标。使用计划生育药具人数增加,药具使用率达90%左右,随访率达95%以上,药具报损率减少到5‰以下。
  
  (三)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机制改革指标。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计划采购、调拨仓储、发放随访工作机制。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改革工作初步完成,实行企业化管理。
  
  (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指标。形成健全的规范到位、监管有力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出台以《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为主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业务管理规章和配套文件。
  
  (五)计划生育药具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指标。有计算机、有网络、有合格操作人员的乡镇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机构比例达到60%;省、地、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实现联网;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电子监管系统以及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和仓储调拨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初步形成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
  
  (六)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指标。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9%,基本形成计划生育药具生产、出入库、在库、发放的全程质量监测体系,能有效地监控和处置重大产品质量不良反应事件。
  
  (七)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工作指标。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建立一套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运行模式。2007年召开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阶段总结评估会议。2008年初步形成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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