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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8-28
【实施时间】 2006-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16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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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招商引资,开拓计划生育药具事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五)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省级以上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强化中心城市的计划生育药具集散功能,强化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和服务功能。落实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职能调整和定位。改革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站的体制,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2、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机制,加强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计划生育药具行政管理队伍、计划生育药具技术服务队伍、计划生育药具社会营销队伍和生殖健康产业开发队伍。
  
  3、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监督体系。制定《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职业道德规范》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者廉洁自律守则》,树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良好风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的实施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规划的实施相结合,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综合改革和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深化药具工作改革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药具工作中的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推动药具工作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保证经费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大对药具工作的投入,确保药具工作的人员、业务建设及培训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并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争取药具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协助财政部门争取国债资金投入,增加县、乡、村各级药具储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对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药具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和监管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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