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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地选好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科技和销售服务,带动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 加强贫困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本设施建设,使生产和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国家对贫困地区继续发放“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低息贴息贷款;继续做好以工代赈工作,贫困地区要合理利用扶贫资金和物资,以发挥较好效益。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采取签订合同、联合开发项目、合办企业等形式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并从财力、物力和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 (五)地区经济协作和联合 在全国统一规划和政策指导下,提倡各地区之间按照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发挥优势的原则,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联合与协作,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加快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在开发横向联合和协作中,要重合同、守信用。要相互开放市场,使货畅其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继续完善和发展区域合作,以省、区、市为基础,以跨省、区、市的横向联合为补充,发展各具特色、分工合理的经济协作区;提倡经济上较发达的沿海省、市与内地较不发达的省、区开展经济联合。巩固、完善和发展区域合作组织和各种经济网络。 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重点,要放在发展农业、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农用工业,以及改造加工工业和发展出口创汇产品上。提倡建立跨地区的农副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