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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58号
【颁布时间】 2008-09-12
【实施时间】 2008-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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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服务一站办”。苏木镇政府要设立“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服务窗口”,负责对本苏木镇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旗县区财政确认后,将补贴事项进行公示。
  
  五是“结算一线通”。旗县区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之间、金融机构和其营业网点之间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惠牧资金申请、拨付、统计上报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上完成。
  
  六是“收支一本账”。旗县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收支管理帐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按补贴资金类别设置明细账,反映各项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情况。
  
  七是“查询一电明”。代理金融机构应具备补贴农牧民资金发放查询系统,方便农牧民及时查询所得补贴情况,做到补贴资金项目、金额等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查询。
  
  为把补贴资金落实的源头工作做好,要按照“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动态管理、政策衔接、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行“一线实”制度,努力在政策、资金落实的第一线,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效果落实。其核心内容是在嘎查村和村民小组一线,做到“六个实”。
  
  一是责任明确在一线要实。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建立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即:苏木乡镇管底册、业务部门管审核、财政部门管资金、金融机构管发放、监察审计管监督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推行全方位的工作责任制,实行“四包”,即:包宣传发动、包组织实施、包工作指导、包监督检查;做到“三有”,即有人问事、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是规范操作在一线要实。在惠农惠牧资金和对象管理工作的第一线,要着力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测算、对象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等“五个环节”。在政策宣传上,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让惠农惠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和民主监督意识;在收入测算上,按照“简便易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根据必要因素界定应补助对象;在对象评议上,让群众参与决策,进行监督,由群众确定补助对象;在审核审批上,依据群众评议结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补贴对象;在张榜公示上,实行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两上两下多重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对象产生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动态管理在一线要实。建立惠农惠牧补助对象基本数据库,搭建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全面系统地反映惠农惠牧资金管理基本情况。健全补助对象管理台账,对补助对象实行分类管理,详细记录其家庭基本情况。完善补助对象管理季报制度,由苏木镇按季上报变更数据,及时调整相关台账、修正档案和电子文档,做到惠农惠牧补助对象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应销尽销。
  
  四是政策衔接在一线要实。在村组一线设立信息监测点,广泛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民生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财政、民政、劳动、教育、卫生等部门进行会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互通信息,集中解决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相关政策衔接顺畅,没有“盲点”。
  
  五是监督检查在一线要实。对村组一线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网络监督上,由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对各地区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及时纠正。在群众监督上,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构建旗、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在部门监督上,自治区、市、旗三级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六是考核奖惩在一线要实。将惠农惠牧资金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及其个人年度目标考评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考评体系,并与旗县区、苏木镇和嘎查村三级干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三挂钩”,即: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岗责考评挂钩、评先评优挂钩。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以点带面、逐步到位”的思路进行,在乌前旗试点的基础上,其他旗县今年要全面实施,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10日-10月10日)
  
  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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