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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58号
【颁布时间】 2008-09-12
【实施时间】 2008-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68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改革需要。鉴于改革涉及面广、投入大,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将在硬件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旗县区财政部门、各苏木乡镇所需服务器、微机、打印机等必需的设备由自治区统一采购。分两年派发到各旗县、苏木乡镇。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经费,足额保证农牧民数据采集和录入、宣传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经费。
  
  ㈦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指导督查。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牵涉范围广,各地在改革中,既要遵循统一的基本原则、改革内容,又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要注意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倾听农牧民群众的心声,了解各方面的反映,掌握改革动态和工作进度,要加强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地要全面实行划片包干负责制,旗县包到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包到嘎查村,实行全面指导和全程监督,保证改革稳步推进,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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