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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⒉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⒊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㈡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11日-12月31日) ⒈开展业务培训。对旗县区及苏木镇相关站所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⒉采集整理信息。旗县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苏木镇、嘎查(村)委会,根据职责分工,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农牧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对象,认真划分惠农惠牧资金补贴项目、编制应补贴对象花名册,经苏木镇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旗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建立惠农惠牧资金补贴信息数据库。 ⒊完成以旗县区为单位确定代理金融服务机构,并统一签订“一卡通”代理服务协议等工作。 ⒋实施“一卡通”办法。在完成采集、整理、建立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信息数据库及“一卡通”存折认定和发放工作后,运行财政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和支付方式。 ㈢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10日) 旗县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一卡通”改革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发现存在问题的,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因此,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一行动。 ㈠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市里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改革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配备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 要认真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理顺部门关系。农牧业、林业、民政、社保、教育、计生等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惠农惠牧资金补助对象的审核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发放及监管;金融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委托,及时建立个人账户,确保惠农资金安全兑付;审计、监察等部门全力做好改革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上下统一协调、整体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国家惠农惠牧补贴全面落实到位。 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各旗县区要根据网络成熟条件、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及金融代理机构布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并于9月5日前,向市综改办报送本地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宣传动员、农牧户基础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等事项的时间进度(填写附件2)。 ㈢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各旗县区要有层次、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改革宣传工作。对农牧民,可以以“明白卡”和“致广大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补贴资金的项目、数额和计算方式以及补贴时间等,接受农牧民监督;对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引导其积极支持和投入改革,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横幅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㈣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涉农涉牧部门、金融机构和苏木乡镇人员不同对象,分层次、有重点进行业务培训和计算机培训,使参与改革的人员尽快熟悉补贴政策,掌握改革的步骤和工作要求。 ㈤核实基础数据,做好基础工作。各旗县区、苏木镇要按照“一线实”的各项要求,以农牧业税计税清册记载的基础信息为主要依据,下大力气切实把补贴对象的基本情况核实清楚。做好统一户主姓名、核实身份证明、核实农牧户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等一系列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