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政法[2006]97号
【颁布时间】 2006-06-20
【实施时间】 2006-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72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

[接上页]

  年月日
  
  格式文本五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以及与他人存在的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你(你单位)有权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格式文本六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

  
  (文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其简要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
  
  经审查,该事项应当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第一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于近期举行听证会。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人的报名要求及产生方式如下:
  
  (说明听证代表人的报名要求及产生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格式文本七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二)

  
  (文号)
  
  (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本机关已决定依法召开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和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
  
  请准时参加听证会,并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说明需要准备的事项,如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
  
  不按时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格式文本八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文号)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该申请的简要情况,以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的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五条(及其他有关规定),你(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要求听证,并提交听证申请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格式文本九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水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文号)
  
  (听证参加人姓名或者名称):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本机关已决定依法召开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八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和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
  
  请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会,并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说明需要准备的事项,如携带居民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等)。
  
  不按时参加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格式文本十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一)

  
  (文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具体写明准予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如果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领取证件、证书的时间和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