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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经国家统计局同意,我部将在2002年三季度开始实施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建设部进行建筑企业一次性调查的函》(国统函[2002]149号)及调查表发给你们,请按照表式的要求认真填报,并于2002年11月20日前汇总报建设部质量司。 附件:1、国家统计局文件 2、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表式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建设部进行建筑业企业一次性调查的函 (国统函[2002]149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开展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的函》(建综函[2002]19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部进行一次性调查,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给我局投资司。 国家统计局 二00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2: 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建设部2002年8月) 一、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掌握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产业政策提供可靠依据,特进行本次调查。 (二)调查范围。本调查表为一次性调查表。调查范围为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城乡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独立法人)和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 建筑劳务企业。 (三)调查内容。本调查内容包括:2002年第三季度和1-3季度累计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产品产量、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和劳务企业经营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调查时间为2002年11月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建设部统一制发上报数据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软盘和汇总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上报建设部。电子信箱届时统一发文通知。报送 时间为2002年12月10日前。 (六)调查要求。各地区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一口径,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七)本调查表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调查表式 (一)企业调查表 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 表号:建施101表 制表机关: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2]149号 2002年第3季度有效期至:2002年12月 ┏━━━━━━━━━━━━━━━━━━━━━━━━━━┯━━━━━━━━━━━━━━━━━━━┓ ┃01法人企业代码□□□□□□□□□│05企业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02法人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地 ┃ ┃法人企业曾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区、市、州、盟)┃ ┃0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县(区、市、盟)_______乡(镇)┃ ┃职务:_____________ │________街(村)、门牌号┃ ┃│行政区划代码□□□□□□┃ ┠──────────────────────────┼───────────────────┨ ┃04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 ┃06通讯情况│07开业时间│08行业类别┃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 ┃分 机 号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 │□□□□年│┃ ┃分 机 号______________││行业代码□□□□┃ ┃邮政编码 □□□□□□ ││┃ ┃E-mail_________________ │□□月│┃ ┃网址:_________________ ││┃ ┠──────────────────────────┼────────┼──────────┨ ┃││09企业施工地┃ ┃││□┃ ┠──────────────────────────┴────────┼──────────┨ ┃10登记注册类型│11企业资质等级┃ ┠───────────────────────────────────┼─────┬────┨ ┃#内资170私营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有│(1995年标│(2001年┃ ┃110国有企业171私营独资企业限公司│准)│标准)┃ ┃120集体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 #外商投资│0 一级│10施工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