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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建办质[2002]63号
【颁布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季度统计调查的通知

[接上页]

  3、报送时间为12月10日前。报送方式为软盘、文字报表或电子邮件。
  
  (二)综合调查表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表号:建施301表
  
  制表机关: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2]149号
  
  综合机关名称(盖章): 2002年第1-3季度有效期至:2002年12月
  
  ┏━━━━━━┯━┯━━━┯━━━━━━━━━━━━━━━━━━━━━━━━━━━━━━━━━━━━━━━┓
  
  ┃│代│企业个│签定的合同额(万元)┃
  
  ┃│码│数(个│┃
  
  ┃││)│┃
  
  ┠──────┼─┼───┼──┬───┬────────────────────────────────┨
  
  ┃│││合计│自年初│┃
  
  ┃││││至本期│┃
  
  ┃││││止结转│┃
  
  ┃││││合同额│┃
  
  ┠──────┼─┼───┼──┼───┼───┬────────────────────────────┨
  
  ┃│││││自年初│┃
  
  ┃│││││至本期│┃
  
  ┃│││││止新签│┃
  
  ┃│││││合同额│┃
  
  ┠──────┼─┼───┼──┼───┼───┼───┬────────────────────────┨
  
  ┃││││││与业主│ 按工程类别 分┃
  
  ┃││││││直接签│┃
  
  ┃││││││定│┃
  
  ┠──────┼─┼───┼──┼───┼───┼───┼───┬─┬─┬───┬───┬──┬──┬──┨
  
  ┃│││││││房屋建│公│铁│水利、│工矿│石油│环保│其他┃
  
  ┃│││││││筑工程│路│路│港口电│工程│化工│工程│工程┃
  
  ┃││││││││工│工│站工程││程││┃
  
  ┃││││││││程│程│││││┃
  
  ┠──────┼─┼───┼──┼───┼───┼───┼───┼─┼─┴┬──┼───┼──┼──┼──┨
  
  ┃ 甲 │乙│ A00│A01 │ A02│ A03│ A04│ A05│A0│A07 │A08 │ A09│A10 │A11 │A12 ┃
  
  ┃││││││││6 ││││││┃
  
  ┠──────┼─┼───┴──┴───┴───┴───┴───┴─┴──┴──┴───┴──┴──┴──┨
  
  ┃总计││┃
  
  ┃在总计中:││┃
  
  ┃1、施工总承 ││┃
  
  ┃包企业││┃
  
  ┃2、专业承包 ││┃
  
  ┃企业││┃
  
  ┃一、按登记注││┃
  
  ┃册类型分组││┃
  
  ┃二、按国民经││┃
  
  ┃济行业分组││┃
  
  ┖──────┴─┴───────────────────────────────────────────┚
  
  续表(一)
  
  ┌──────────────┬────────┬────────────────┬─────┐
  
  │签定的合同额(万元)│││ 其中: │
  
  ├──────────────┼───┬────┼────────────┬───┼──┬──┤
  
  ││自年初│其中与业││从建设│建筑│装饰│
  
  ││至本期│主直接结││单位以│业总│装修│
  
  ││完成的│算的合同││外承揽│产值│产值│
  
  ││合同结│额││工程完│││
  
  ││算额│││成产值│││
  
  ├──────────────┼───┼────┼────┬───┬───┼───┼──┼──┤
  
  ││││直接从业│自行完│分包出││││
  
  ││││主承接工│成施工│去工程││││
  
  ││││程总值│产值│的产值││││
  
  ├──────────────┼───┼────┼────┼───┼───┼───┼──┼──┤
  
  │按工程投资来源分│││││││││
  
  ├────┬────┬────┼───┼────┼────┼───┼───┼───┼──┼──┤
  
  │1.政府│2.民间投│3、外商 │││││││││
  
  ││资│及港澳│││││││││
  
  │││台商投│││││││││
  
  │投资││资│││││││││
  
  ├────┼────┼────┼───┼────┼────┼───┼───┼───┼──┼──┤
  
  │A13 │A14 │A15 │ A16│A17 │A18 │ A19│ A20│ A21│ A22│ A23│
  
  └────┴────┴────┴───┴────┴────┴───┴───┴───┴──┴──┘
  
  续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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