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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研究制定加强后续工作的措施。要坚持将研究并落实有关后续工作与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对取消后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审批项目,要尽快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制定由行业组织进行自律或由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原则和操作程序;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研究提出强化监督制约的具体办法,尤其要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权统一,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对审批项目的处理涉及到的设定依据,要认真清理并作出相应调整。一是要抓紧清理和修订部门规章和文件,二是要研究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要注意与系统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搞好衔接。 (五)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进政府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的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要围绕这一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冲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束缚,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系统的研究,抓住影响改革深化的关键环节,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5月印发的《关于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进行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着重就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三个问题,结合实际选题立项,并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向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二、具体步骤和操作要点 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要遵循规范化的要求,按照以下步骤和操作要点来进行: (一)初核。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配合下,核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基本情况,研究审核部门的初步处理意见,提出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核意见。 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所报清理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评估,核定审批项目的相关数据、名称及设定依据和审批内容。对填写报表不规范、上报情况不真实的,逐项提出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补充、修改。 2.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审批项目的清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审批项目底数不清、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不适当的,要予以改进和纠正。 3.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标准,对各部门的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初步审核,逐项提出初核意见。 (二)协商。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与各部门领导小组进行沟通和协商。 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部门通报对审批项目的初核意见,就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审批项目进行研究和协商。 2.部门领导小组经研究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对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核意见的反馈意见,就本部门建议对审批项目作取消、保留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处理逐一作合理性说明。 3.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审批项目作进一步研究,经同相关部门再次协商后,对初核意见作相应调整。 (三)论证。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处理进行多方论证,保证对审批项目的处理公正客观、科学合理。 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进行论证,重点研究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工作衔接。 2.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对重要的审批项目进行论证,从系统和地方工作的角度提出处理建议。 3.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成员对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的处理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论证意见。 (四)审定。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工作,起草相关的审核和处理文件,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核准后,呈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审定。 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向各部门通报审核和处理结果,再次征求意见和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审核和处理意见。 2.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对各部门审批项目进行审核和处理的报告、制作相关统计表,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 3.各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后续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向国务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 三、保证措施和有关要求 江泽民同志今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个讲话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