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执[2002]183号
【颁布时间】 2002-07-09
【实施时间】 2002-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4 试剂
  
  实验用水为高纯水,电导率小于5μs/cm并经0.45μm的微孔滤膜过滤。所用试剂为优级纯或分析纯。
  
  4.1淋洗液。
  
  分别称取0.1908克无水碳酸钠和0.1428克碳酸氢钠(均在105℃烘干2小时,干燥器中放冷)溶解于水中,移入2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经0.45μm的微孔滤膜过滤后,储备聚乙烯淋洗瓶中。碳酸钠的浓度为0.90mmol/l,碳酸氢钠的浓度为0.85mmol/l。
  
  4.2硫酸根标准使用液Ⅰ(1ml溶液含0.10mg硫酸根)。
  
  称取0.1480g于105℃~110℃干燥至恒重的无水硫酸钠,溶于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
  
  4.3硫酸根标准使用液Ⅱ(1ml溶液含0.010mg硫酸根)。
  
  吸取10.00ml硫酸根标准使用液Ⅰ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
  
  4.4甲酸根标准使用液Ⅰ(1ml溶液含0.10mg甲酸根)。
  
  称取甲酸钠HCOONa·H2O0.2312克,溶于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
  
  4.5甲酸根标准使用液Ⅱ(1ml溶液含0.010mg甲酸根)。
  
  吸取10.00ml甲酸根标准使用液Ⅰ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
  
  4.6再生液。
  
  取1.33ml浓硫酸于1000ml容量瓶中(瓶中装有少量水),用水稀释至刻度。
  
  4.74%(W/V)NaOH溶液。
  
  称取4克NaOH溶于100ml水中。
  
  4.83%(V/V)H2O2溶液。
  
  称取10.00ml30%的H2O2(经KmnO4法标定)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
  
  4.9氯离子标准储备液(1ml溶液含0.10mg氯离子)。
  
  称0.1648g氯化钠(105℃烘2小时)溶于水,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5 仪器和设备
  
  实验室常用仪器及下述物品:
  
  5.1离子色谱仪(具有分离柱,抑制器,电导检测器);
  
  5.2进样器;
  
  5.3恒温磁力搅拌器;
  
  5.4接点温度计。
  
  6 分析步骤
  
  6.1样品的扦样,分样。
  
  按《粮食、油料检验扦、分样法》(GB5491-1985)执行。
  
  6.2样品的前处理。
  
  方法一(恒温搅拌氧化法):准确称取试样2.00克(准确至0.01克)于50ml容量瓶中,加入高纯水20ml,加入4%(W/V)NaOH溶液1.2ml,3%(V/V)H2O2溶液1.8ml,加入高纯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加入一小磁子,放入已恒温至50℃水浴中(烧杯)搅拌40分钟取出样品,放冷后,干过滤于一个微型干燥的烧杯中(或干燥的称量瓶体积约5ml)弃去初流液,收集约2ml,即为离子色谱分析的测定液,同时作空白实验。
  
  方法二(蒸馏氧化法):于500ml蒸馏瓶中加入5ml10%磷酸、2.0ml液体石蜡、200ml水,一定量的样品,电热套搅拌加热,于200ml容量瓶中加入4%(W/V)10.0mlNaOH溶液,3%(V/V)10.0mlH2O2溶液,10ml水,摇匀作吸收液,球型冷凝管中通自来水冷却,收集流出液近200ml刻度时,取下容量瓶,补充水至刻度,摇匀,放置于50℃的恒温水浴中30min后,得离子色谱分析测定液,同时做空白实验。
  
  6.3离子色谱条件。
  
  AllsepA-2Anion阴离子交换柱。
  
  淋洗液流速为1.2ml/min,进样量为50μl。
  
  6.4制作标准曲线。
  
  准确移至甲酸根标准使用液(Ⅱ)0.00,0.50ml,1.00ml,3.00ml,5.00ml,7.00ml,10.00ml和硫酸根标准使用液(Ⅰ)0.00,0.50ml,1.00ml,1.50ml,2.00ml,2.50ml,3.00ml分别置于7个50毫升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调整好色谱条件,用微量注射器(注射器前安装0.45μ微孔滤膜过滤)进样。分别以甲酸根和硫酸根的峰面积(扣除空白)为纵坐标,甲酸根和硫酸根的浓度为横坐标,绘制甲酸根和硫酸根的标准曲线。
  
  6.5样品测定。
  
  按绘制标准曲线相同的色谱条件,用微量注射器吸取6.2的测定液进样。
  
  7 分析结果的表示
  
  7.1定性分析。
  
  根据样品中甲酸根和硫酸根的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相同条件下测得标准溶液的离子色谱图进行比较,保留时间一致,即初步确定样品中存在次硫酸氢钠甲醛。再根据两个峰的峰面积确定物质的量之比是否符合或接近1:1的关系,进一步确定次硫酸氢钠甲醛的有无。若只进行定性鉴定,可以取两份浓度相同的样品,一份不加次硫酸氢钠甲醛,而另一份加入次硫酸氢钠甲醛,比较两个样品的离子色谱图,峰高或峰面积增加的那两个色谱峰即证明有次硫酸氢钠甲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