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执[2002]183号
【颁布时间】 2002-07-09
【实施时间】 2002-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禁止在食品中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产品的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计算:
  
  X=(V0-V1)×C×15×1000/(10×1000)
  
  X—甲醛标准储备液的浓度,mg/ml;
  
  V0—滴定空白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1—滴定样品溶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C—标准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摩尔浓度;
  
  15—甲醛(1/2HCHO)的摩尔质量,g/mol;
  
  10—滴定时吸取甲醛标准储备液的体积,ml。
  
  (10)甲醛标准使用液:将标定后的甲醛标准储备液用蒸馏水稀释至5μg/ml。
  
  3.仪器
  
  (1)分光光度计;
  
  (2)水蒸气蒸馏装置。
  
  4.操作方法
  
   (1)样品处理:准确称取5g~10g样品(根据样品中含有两次硫酸氢钠甲醛的量而定)置于500ml蒸馏瓶中,加入蒸馏水20ml(与样品混匀),硅油2滴~3滴和磷酸溶液10ml,立即连通水蒸气蒸馏装置,进行蒸馏,冷凝管下口应插入盛有约20ml蒸馏水并且置于冰水浴中的250ml容量瓶中,待蒸馏液约250ml时取出,放至室温后,加水至刻度,混匀,另作空白蒸馏。
  
  (2)测定:根据样品中次硫酸氢钠甲醛的含量,准确吸取样品蒸馏液2ml~10ml于25ml带刻度的具塞比色管中,补充蒸馏水至10ml。另取甲醛标准使用液0、0.50ml、1.00ml、3.00ml、5.00ml、7.00ml、10.0ml(相当于0.00、2.50μg、5.00μg、15.00μg、25.00μg、35.00μg、50.00μg甲醛)分别置于25ml带刻度具有塞比色管中,补充蒸馏水至10ml。
  
  在样品及标准系列管中分别加入乙酰丙酮溶液1ml,摇匀,置沸水浴中3分钟,用1cm比色杯以零管溶液调节零点,于波长435nm处测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并记录样品吸光度值,扣除空白液吸光度值,查标准曲线计算结果。
  
  5.计算
  
   X=(A×1000×V2)/(m×V1×1000×1000)
  
  X—样品中游离甲醛的含量,g/kg;
  
  A—测定用样品液中甲醛的质量,μg;
  
  m—样品质量,g;
  
  V1—测定用样品溶液体积,ml;
  
  V2—蒸馏液总体积,ml。
  
  6.说明
  
  (1)水蒸气蒸馏过程中,回收瓶底部要稍稍加热,促使样品酸化过程中反应完全。
  
  (2)平行测定结果用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3)方法最小检出量为2mg/kg(以游离甲醛计)。
  
  (4)该试验结果以游离甲醛计,若以次硫酸氢钠甲醛计,可乘以系数值5.133。
  
  (5)部分产品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醛糖类物质,经酸化处理后测出含有甲醛,但浓度很低(<20mg/kg),所以,当测试值>20mg/kg时,才考虑样品中是否加入吊白块。
  
  备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联系。
  
  联系人:曹红、刘清
  
  联系电话:010-68417646 010-68417631
  
  传真:010-68417646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