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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颁布时间】 2002-04-30
【实施时间】 2002-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4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


  目次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
  
  4总则
  
  4.1建设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目的
  
  4.2建设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要求
  
  5监测方案设计
  
  5.1监测范围
  
  5.2站位布设原则
  
  5.3监测项目
  
  5.4监测时间与频率
  
  5.5数据分析测试与质量保证
  
  5.6分析方法
  
  6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6.1水文项目评价
  
  6.2水质评价
  
  6.3沉积物评价
  
  6.4生物评价
  
  7报告书格式与内容
  
  7.1文本格式
  
  7.2报告书各章节内容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的原则、主要内容、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其他管辖海域内的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 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4914—85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
  
  GB 12763.1—7海洋调查规范
  
  GB/T 13909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T 14914海滨观测规范
  
  GB 17378.1—7海洋监测规范
  
  GB 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 18421海洋生物质量
  
  JTJ 226—97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GWKB 4—2000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控制标准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2年
  
  3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程。
  
  3.1纵向 longitudinal direction
  
  平行于海岸线方向或潮流主流方向的方向。
  
  3.2横向 traverse direction
  
  垂直于海岸线或潮流主流方向的方向。
  
  3.3特征参数 characteristic parameter
  
  依据建设项目项目特点和建设项目所处海域自然环境特征选定的监测参数。
  
  4总则
  
  4.1建设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目的
  
  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的目的是通过对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而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的跟踪监测,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在其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水文动力、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的影响,评价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4.2建设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要求
  
  4.2.1特征参数的确定
  
  由于建设项目的性质、施工和生产工艺等情况的不同,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污染物也不同,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的重点也就不同。因此,在进行跟踪监测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施工方式、生产工艺流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建设项目所处海域的自然环境特征等情况确定施工期和运营期跟踪监测的特征参数。施工期跟踪监测的特征参数应为因建设项目施工排放的污染物,如悬浮物等;运营期跟踪监测的特征参数就是建设项目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于明显改变岸线和海底地形的建设项目还应将水文动力要素(如海流、水深)作为跟踪监测的特征参数;对于建设项目附近海域存在生态敏感区的应将生物项目作为跟踪监测的特征参数。
  
  4.2.2特征参数的监测频率
  
  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初期应对特征参数进行高密度的跟踪监测。
  
  5监测方案设计
  
  5.1监测范围
  
  纵向:距离建设项目所处海域外缘两侧分别不小于一个潮程。
  
  L=V×3600×6…………………………………………………(1)
  
  L=V×3600×12 ………………………………………………(2)
  
  其中:L—潮程(m);
  
  v—一个潮周期内的平均流速(m/s)。
  
  式(1)适用于半日潮流海区,式(2)适用于全日潮流海区。
  
  横向:距离建设项目所处海域外缘两侧(海岸建设项目为向海一侧)分别不小于1km。
  
  实际监测范围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5.2站位布设原则
  
  5.2.1断面布设
  
  5.2.1.1水文监测项目的断面布设
  
  横向不少于3个断面,其中经过建设项目所处海域中心点为主断面,两侧分别不少于1个。
  
  5.2.1.2水质监测项目的断面布设
  
  垂直于纵向设3~5个断面,其中经过建设项目所处海域中心点为主断面,其他断面在主断面两侧各设1~2个。
  
  5.2.2站位布设
  
  站位布设应掌握以下原则,同时可参考下述方法布设:
  
  a)布设的站位应具有代表性。
  
  b)在监测范围内,以最少的测站所获取的监测数据能够满足监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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