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金函[2002]42号
【颁布时间】 2002-04-27
【实施时间】 2002-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4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报表及填报说明的通知

[接上页]

  4.投资金额:按出资人实际投入到本企业的资本数额填写。投资金额合计应当与本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相等。
  
  5.股权比例:按各出资人实际股权比例填写,各出资人股权比例之和应当为100%。计算公式为:
  
  各出资人实际投资额÷实收资本总额
  
  6.企业总部、上级单位:企业总部指银行总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总公司、其他金融企业集团的总部;上级单位指各级政府(包括政府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等。
  
  7.签字、盖章:若申报单位为企业总部,只须在申报企业财务负责人与申报企业法人代表处签字、盖章。
  
  附件七:__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申报表2
  
  企业单位统一代码: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
  
  │ 项 目│企业申报数│企业总部或上│ 主管财政机关 │
  
  │││级单位审核数│审定数│
  
  ├─┬──┬────────────┼─────┼──────┼───────┤
  
  │││国家资本││││
  
  ││├────────────┼─────┼──────┼───────┤
  
  │││法人资本││││
  
  ││ 实 ├────────────┼─────┼──────┼───────┤
  
  ││ 收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资 ├────────────┼─────┼──────┼───────┤
  
  │所│ 本 │外商资本││││
  
  │有│├────────────┼─────┼──────┼───────┤
  
  │者││个人资本││││
  
  │权│├────────────┼─────┼──────┼───────┤
  
  │益││小计││││
  
  │├──┴────────────┼─────┼──────┼───────┤
  
  ││资本公职││││
  
  │├───────────────┼─────┼──────┼───────┤
  
  ││其中: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各类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合 计││││
  
  ├─┴───────────────┼─────┼──────┼───────┤
  
  │国家资本应享有权益││││
  
  ├─────────────────┼─────┼──────┼───────┤
  
  │国有法人资本应享有权益││││
  
  ├─────────────────┼─────┼──────┼───────┤
  
  │国有资本及享有权益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
  
  │其中:长期投资││││
  
  └─────────────────┴─────┴──────┴───────┘
  
  申报企业申报企业企业总部或上级单位
  
  财务负责人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__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检查表》填报说明
  
  1.国家资本:指各级政府(包括政府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政府管理的社会团体实际投入本企业的资本金。
  
  2.法人资本:指其他企业法人实际投入本企业的资本金。
  
  3.国有法人资本:指其他企业投入本企业法人资本中的国有资本数额。其中,出资人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其投入本企业的法人资本全部界定为国有法人资本金;出资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法人资本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列:
  
  出资人企业中的国有产权股比×出资人投入本企业的法人资本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