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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参合农民超过8亿人,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20元提高到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增229个城市,覆盖人口近6000万人。继续支持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地级以上城市都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 扩大了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患者免费救治范围。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特别是全力做好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有效防止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的建设。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的650余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后,假日旅游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充分向世界展示了我国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三)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就业岗位和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前7个月,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6%,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2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增长14.4%和19.8%。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范围继续扩大,6月底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底增加892万人、2596万人、365万人和852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增加559万人和62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连续3年提高的基础上,今年人均每月又提高100元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两次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水平,城市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提高20元,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下达了全国廉租住房年度计划,将新解决250万户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部门紧急向灾区调运大量救灾和生活物资,较好地保障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年初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422亿元,累计应急安置群众2100万人次,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6000多万人。目前已向地震灾区调运安装帐篷158万顶、过渡安置房约70万套,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市场供应保持平稳。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市场供给,缓解了部分地区一度出现的粮油价格过快上涨的矛盾,有效解决了东北地区粮食、灾区农产品流通不畅的问题。针对部分地区煤炭、电力、成品油供应紧张的状况,国务院建立了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密切跟踪分析市场供求情况,强化需求侧管理,支持企业增加生产,加强统筹协调,较好地保证了居民和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煤电油气需要。 (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418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建设。通过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分解落实了5000万只节能灯具推广任务。太湖、巢湖、松花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 进一步完善法规和政策。实施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将“区域限批”由行政管理措施上升为强制实施的法律制度。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制定出台了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发布了钢铁、化纤工业等15项国家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修订发布了铁合金、印染等行业市场准入标准。 加强监督检查和环境执法。通过自查、核查和现场评价考核,对省级和地市级政府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公布了2007年各省(区、市)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项目环评制度,否决了一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 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国务院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少开公务车、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等节油节电要求。公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依法节能,全民行动”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