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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7-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协定(普通贷款业务)

[接上页]

  2018年3月15日5916700
  
  2018年9月15日6212600
  
  2019年3月15日6523200
  
  2019年9月15日6849400
  
  2020年3月15日7191800
  
  2020年9月15日7551400
  
  2021年3月15日7929000
  
  2021年9月15日8325400
  
  总计US$150000000
  
  附件3:
贷款资金的分配和提取
  
  
总则
  
  1、本附件表列出由本贷款资金支付的货物、服务和其它项目的类别及每一类别贷款资金的分配(以下称“附表”)(“类别”或“类别”在此附件中指附表的类别)。
  
  税赋
  
  2、本项目任何当地税赋不得从帐户中提取。
  
  亚行融资比例
  
  3、除非亚行另行同意,本附件附表所列类别项目将按附表中所列的比例由本贷款支付。
  
  4、根据本贷款协定附件4的有关规定,通过有效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或国际采购而授予当地供货商的合同,均应在以下基础上用本贷款资金支付。
  
  (A)如从本国供应商购买的货物系国内制造,则按货物出厂价支付100%货款(不含任何税赋)。
  
  (B)如从本国供应商购买的货物完全系进口,则支付合同价格的外汇部分。
  
  当地费用
  
  5、除非亚行另行同意,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地方费用不得从贷款帐目中提取。
  
  利息和承诺费
  
  6、分配给类别5的是项目执行期间支付的贷款利息和承诺费。亚行有权代表借款人从贷款帐户中提款,用以向其自已支付需到期偿付的利息和承诺费。
  
  再分配
  
  7、尽管以上附表已规定了贷款资金的分配和提款的百分比,但是:
  
  (A)如分配给某类别的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该类别中已经同意的各项开支,亚行可以通知借款人:
  
  ①将其它类别中亚行认为不需支付其它开支的贷款资金,再分配给该类别,以满足预计的资金缺口。②如果此再分配仍不能满足某资金缺口,就应减少用于此类别开支的提款百分比,以便此类别提款可以进一步继续,直到所有的开支支付完毕;
  
  (B)如分配给某类别的贷款金额超过了该类别已经同意的各项开支,亚行可以通知借款人,将该类别下的多余贷款资金分配给其它类别。
  
  追溯贷款
  
  8、可以从贷款帐户中提取从1996年5月8日到生效日期间的土建、材料采购、设备、汽车和聘请咨询专家、培训等项目下发生的费用,但总额不得超过1仟5佰万美元。
  
  附件3
贷款资金的分配和提取表
  
  (重庆高速公路项目)
  
  

  <font size=+1>
     类  别            栏目A       亚行融资比例
  
                  分配金额(美元)   栏目 B 栏目 C
  
            类 别      细 目      比  率 提款基础
  
  1、建材    5,3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a.港口部分           2,0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b.公路部分           3,3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2、设备    36,2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a.港口部分          23,0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b.公路部分          13,2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3、咨询服务   1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4、培训     800,000.00             100% 外汇支出比率
  
  5、利息及承  4,200,000.00             100% 到期余额 
  
    诺费                       ○不包括地方税金   
  
  6、未分配   5,400.000.00
  
    总 计   52,000,000.00
  
  </font>
  
  提前偿还的贴水
  
  根据贷款条例第3.06(b)之规定,兹对本贷款本金的任何部份提前偿还时应付贴水的百分比作如下规定:
  
  提前偿还时间贴水
  
  在提前偿还日适用于未偿还的
  
  贷款余额的利率(以每年的百分
  
  率表示)乘以:
  
  到期前不超过3年0.12
  
  到期前超过3年不超过6年0.24
  
  到期前超过6年不超过11年0.44
  
  到期前超过11年不超过16年0.64
  
  到期前超过16年不超过20年0.80
  
  到期前超过20年不超过23年0.92
  
  超过23年1.00
  
  附件4:
采购
  
  
1、除非亚行另行同意,本附件下列以下各段所指的程序将用于本贷款资金支付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中。本附件所谓“服务”一词不包括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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