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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载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三亚市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照《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我市非法改装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消除因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阻断交通现象和重大交通事故;根治对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罚款放行、收费罚款不开票等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成立三亚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少山(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张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运义(市交通局局长) 张凤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 李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海龙(市交通局副局长) 林涛(市发改局副局长) 庞世卿(市农业局副局长) 史晓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安杰(市监察局副局长) 冯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成理(三亚质监局副局长) 黎达光(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有臻(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世刚(市国土局副局长) 马凤梅(市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任:崔海龙(兼);副主任:徐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治超工作相关负责人及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成。 三、职能部门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部门为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一)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运政等执法人员深入货物集散地,对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负责治超检测点的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处罚和登记。 3、组织路政、运政等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4、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卸货场地,维持治超工作的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对超限超载车辆暴力抗法,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置; 3、对套牌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查处; 4、对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 5、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监察部门: 1、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 (四)质监部门: 1、根据有关要求对《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 2、负责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五)工商部门: 1、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2、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3、负责查处非法装载货场和运输企业,给予罚款或吊销营业资格。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也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六)安监部门: 1、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2、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治超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2、具体组织协调全市治超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