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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苏建城[2009]267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1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四)社会公示
  
  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应公布监督电话。省建设厅及地方城管(市容)部门将分别在省建设信息网和当地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城市,将视具体情况推迟或不予命名。
  
  (五)命名
  
  通过考核验收与公示的城市,将由省建设厅命名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并授牌。
  
  四、监督管理
  
  省建设厅每三年对已命名的“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进行一次复查。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城市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再次复核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命名。凡被撤销命名的城市,原则上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附件:
  
  
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标准(试行)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值
  
  计 分 办 法
  
  得分
  
  扣分备注
  
  
  
  组
  
  织
  
  机
  
  构
  
  建
  
  设
  
  与
  
  制
  
  度
  
  保
  
  障
  
  
  
  
  
  18分
  
  1.城市政府重视。城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汇报。
  
  2
  
  查阅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未做到的分别扣1分。
  
  
  
  
  
  
  
  2. 城管机构健全、机制完善。市(县)、区、街道(镇)等各级城管责权明晰,网络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整治有重点、阶段有检查、全程有监督;积极采取“城管进社区”等形式,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4
  
  查阅相关文件与资料,随机抽查3个居住区。责权不清,网络不健全的扣2分;工作无检查考核及通报结果的扣1分;未开展城管工作重心下移的扣1分。
  
  
  
  
  
  
  
  3.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区覆盖率、履约率≥95%。
  
  3
  
  查阅相关文件与资料,随机抽查6个单位。未出台专门文件的扣3分,有专门文件但尚未实施的扣2分,每发现1处责任未落实的扣0.5分。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行政许可规范、高效。向社会各界宣传与听取意见渠道畅通;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结率、满意率与基本满意率分别达100%。
  
  4
  
  查阅资料。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行政审批标准、程序、责任人、结果未公示的,档案资料不齐全、行政审批不能按时办结的,每项(起)扣0.5分;未能向社会各界宣传与听取意见的扣1分;统计3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满意率与基本满意率不达标的扣1分。
  
  
  
  
  
  
  
  5.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连续3年的城管工作(不含专项)经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0.5%(苏中、苏北分别为1%和2%)。
  
  5
  
  查阅相关文件与资料。城管工作经费未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的扣5分;核对连续3年的城管工作(不含专项)经费指标不达标的扣3分。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值
  
  计 分 办 法
  
  得分
  
  扣分备注
  
  
  
  市
  
  容
  
  市
  
  貌
  
  管
  
  理
  
  
  
  
  
  
  
  25分
  
  1. 全面整治、管理规范。建章立制,制定城市环境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5
  
  查阅相关文件与资料,随机抽查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老居民区)各2条(个)。未制定与实施整治方案,分别扣1分;未开展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扣1分; 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环境脏乱差的,扣0.5分/处。
  
  
  
  
  
  
  
  2.城市主次道路容貌整洁。路面平整、无坑凹;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阳台无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围墙)。
  
  5
  
  抽查主次干道路各5条。建筑工地未采用刚性围挡(围墙)封闭的扣1分/处,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3.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取得实际效果。
  
  3
  
  查阅相关文件与资料。省辖市未建立示范路创建平台的扣3分,正式命名的市级示范路低于3条的,扣2分;县(市)无正式命名的市级示范路的扣3分,市级示范路低于2条(含)的扣2分。
  
  
  
  
  
  
  
  4.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无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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